2021年江蘇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檢察輔助人員4人公告
鎮江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鎮江市編辦批復,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擬公開招聘4名檢察輔助人員。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鎮江地區戶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專業參考目錄》(http://www.zjrsks.com.cn/)進行查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政法機關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應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1.招聘公告在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zj.jsjc.gov.cn/)公布,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
2.報名地點:鎮江市人民檢察院1號樓106室(鎮江市南徐大道78號)。
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式:報名現場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
2.應聘人員須本人持崗位要求的材料和1張本人電子版證件照,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市檢察院根據公告和《2021年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輔助崗位表》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崗位核減、取消和補報名
報名時間截止后,經資格審查,各崗位審核通過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被核減或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于10月14日9:00-16:00至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更改崗位報名。
(四)準考證的領取
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公示和通知,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至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專業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文書寫作,筆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未達合格線的,不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2.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超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二)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入圍名單公告。
筆試成績在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公示;面試成績當場(或當日)通知考生并在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公示。
考試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網站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缺額時,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手續完成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核后在鎮江市檢察院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手續。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聘用名單公布1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咨詢電話:0511-88806987
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511—88806959。
鎮江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