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昆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號)的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就業幫扶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現將尋甸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工作地點
招聘崗位:機關單位后勤人員
招聘人數:1人
工作地點:仁德街道南鐘街36號尋甸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政府大院四樓)。
二、招聘條件
昆明市轄區內的城鎮戶籍,符合以下條件中任意一種情況并做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且處于失業(激活)狀態下的人員:
1.“4050”人員:女性滿40周歲以上、男性滿5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
2.“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城鎮非農業戶口,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進行失業登記,但無人從事有報酬工作或無任何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成員;
3.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5.困難家庭畢業生:城鄉低保、貧困殘疾人、零就業、建檔立卡貧困等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此項城鎮、農村戶籍不限);
6.在云南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系統辦理了實名失業登記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此項城鎮、農村戶籍不限);
7.在云南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系統認定的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扶貧搬遷至城鎮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三、待遇
不低于尋甸縣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加五險。
四、報名時本人需提交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到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就業困難人員實名系統認證);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6.提供本人駕駛證。
五、報名地點及時間
2021年10月8日起,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持相關資料到尋甸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綜合科報名。
聯系電話:62662952
招聘有效期:招滿為止,在未招聘到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前,本招聘公告長期有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