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忻州市代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代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山西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17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代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為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共計招聘13名。具體招聘單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代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9月26日至2003年9月26日期間出生)。
2.學歷學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3.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的,指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019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以及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須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五類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17號)文件規定“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在職在編(包括試用期內)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5.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間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社廳網站(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社局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代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aixian.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郵箱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填寫《代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含個人近期證件照),《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M以內。報名郵箱:5220665@163.com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2日24:00。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郵箱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未通過審查的,應準確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報名時,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由考生在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1年10月13日12:00登錄原報名郵箱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應屆畢業生崗位”報名結束后未達到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可將其招聘名額轉為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同時發布補充公告,根據有關崗位報名情況組織第二次報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代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aixian.gov.cn/)發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同時招聘領導組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考生。
報名者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咨詢代縣人社局。
咨詢電話:0350-5222050
3.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21年10月13日18:00前進行銀行匯款繳費,報名費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收款人名稱: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縣支行
匯款卡號:0512 0406 0902 6404 382
(轉賬備注“姓名+崗位代碼”)。
4.準考證發放
見筆試公告通知。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于2021年10月9日—10月13日到代縣人社局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兩科。
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前須接受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行程碼及體溫測量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查詢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圍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代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aixian.gov.cn/)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經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2020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到合格證書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3),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21年10月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現仍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服務地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出具的在職證明,連續兩年的年度考核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審查部門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四)面試
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用時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當日在考點公布,并在代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aixian.gov.cn/)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領導組辦公室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 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代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aixian.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專業要求、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人社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領導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公告發布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紀檢部門要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力度。招聘領導組和人社部門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特別是筆試、面試環節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認識今年疫情防控形勢對招聘工作帶來的壓力和挑戰,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實抓好招聘工作各環節疫情防控工作。應聘者要認真及時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凡違反山西省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領導組辦公室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精心制定各項工作方案和預案,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工作,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對考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的專門培訓,將疫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
公告中公示的咨詢電話、監督電話,在工作期間內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考生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得到咨詢和投訴。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筆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報名。
咨詢電話:
0350-5222050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350-5270666 代縣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附件2:代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代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