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招聘立法專員6人公告
2021年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立法專員公告
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為珠海市委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委托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管理,人員經費為市財政補助一類。主要任務是圍繞粵港澳規則銜接、珠澳合作體制機制創新、特區立法創新等內容開展制度創新立法研究工作,協助部分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調整事項咨詢論證、意見分歧較大事項聽證及法規表決前評估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6名立法專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待遇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
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專員6名(特設崗位合同制職員),其中一級崗位2名,二級崗位4名。
(二)工資待遇
享受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特設崗位合同制職員相關管理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于珠海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平均薪酬水平。
(三)資格條件
一級立法專員
1.學歷要求:全日制博士,本碩博均為法學專業(研究生階段專業代碼A0301,本科階段專業代碼B0301),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執行;畢業院校為國內“雙一流”高校、5所政法大學、國(境)外知名院校、澳門高校。
2.其他要求:
①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9月26日后出生);
②具有3年以上法律實務或法學教學研究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9月26日);
③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具有1篇以上涉港澳法治研究成果或者參與過粵港澳大灣區法治研究相關課題;
b.參與過3項以上立法項目起草、論證工作;
c.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級立法專員
1.學歷要求:全日制碩士,本碩均為法學專業(研究生階段專業代碼A0301,本科階段專業代碼B0301),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執行;畢業院校為國內“雙一流”高校、5所政法大學、國(境)外知名院校、澳門高校。
2.其他要求:
①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26日后出生);
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③具有2年以上法律實務或法律教學研究工作經歷,具有立法或涉港澳法治研究經驗的優先(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9月26日)。
以上2個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招聘立法專員崗位表》(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受過紀律處分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合同制職員;不適合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9日-10月20日
2.報名方式:請有意向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網上報名欄,選擇“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專員公開招聘報名系統”按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彩色證件照電子版,以附件形式上傳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掃描件。報名者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咨詢電話:0756-2125605、212581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資格審查:采取報名系統自動審核方式,通過系統初審成功報名后即可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在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官網(http://www.zhrd.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筆試。
考生面試前需攜帶報名系統導出的報名表(由本人親筆簽名)及其他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4.其他事項:考生需持有綠色“粵康碼”或“防疫健康信息碼”查驗方可參加筆試和面試,如現場發現體溫異常將禁止進入考場,工作人員將勸告考生應立即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二)招聘考試流程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寫作能力等。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一級立法專員崗位不安排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具備的素質與能力。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二級立法專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一級立法專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成績分數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如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另行加試一題)。考生筆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及考察人選名單于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進行,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身心健康、人際溝通等方面的情況。
(四)確定擬聘人員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程序和權限審批并辦理錄用手續。
如發現考生有違紀違法、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三、紀檢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督,紀檢監督電話:0756-2125810。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擬聘資格、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導致崗位缺額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未盡事宜,由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珠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立法專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