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株洲市荷塘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株洲市荷塘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干部隊伍結構,結合本區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縣市區機關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選調范圍
株洲市市直以及縣市區機關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參加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含合格、稱職)等次;
4、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5、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
8、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黨紀、政務處分期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2、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未作出處理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職位與計劃數
荷塘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五、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程序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依次進行。
(一)發布信息
公開選調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荷塘區政府門戶網上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將在荷塘區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10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工作日)
3、報名地點:株洲市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6辦公室,咨詢電話:28428412(新華東路218號金科大廈4樓406辦公室)
4、報名需提供資料:
(1)《2021年株洲市荷塘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能證明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的有關工作經歷、文稿、資格證書等方面材料;
(5)承諾書(本人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格式見附件3);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5,無主管部門的由所在單位出具);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每人報考一個職位,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逾期不再補報;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入考試環節。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選調條件對選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特別告知
防疫期間,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嚴格服從選調考試現場防疫工作管理,填寫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忌毰宕骱每谡?,持有電子健康卡、行程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五)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
選調人數與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筆試:
筆試為一套試題,采取閉卷方式。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總時長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選調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及準考證,兩者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根據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荷塘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電話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長為10分鐘,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
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
(3)成績合成及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按四舍五入處理前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成績排名,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選調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兩次。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荷塘區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所有聘用人員需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在荷塘區的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不能調出荷塘區工作。
本次選調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管理九級工作人員,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或專業技術待遇均不予保留。
六、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究責任。
七、特別提示
(一)選調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政府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選調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調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誠信考試。選調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選調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疾控部門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六)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選調方概不負責。
附件1:2021年株洲市荷塘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株洲市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