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廣元利州區招聘急需緊缺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人員9人公告
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元市利州區衛生健康局關于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批準,我區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到廣元市利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將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發布,下同】。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廣元市利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附件1)。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崗位均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崗位,招聘名額為9名。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符合《廣元市利州區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考生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未按規定提供相應證書者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報考者為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者;
(2)曾被開除公職者;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4)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者;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者;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或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編制內正式人員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者;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者;
(10)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11)拒絕、逃避征集,拒服兵役義務者;
(12)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宜報考事業單位者。
3.年齡、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時間計算均截止報名第一日(2021年9月15日)。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8:30-12:00,14:30-18:00)。現場報名地點:廣元市利州區人事考試中心(區政府第三辦公區三樓)。網上報名郵箱:532172559@qq.com,郵件名稱統一為“¨¨(姓名)¨¨(學校)¨¨(專業)¨¨(手機號碼)”。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報名資料。
(1)現場報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并如實填寫《廣元市利州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以下簡稱《報名表》)。
(2)網上報名:須將《報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和相應資格證圖片等情況證明圖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郵箱。
3.為進一步做好防疫工作,現場報名的考生必須佩戴口罩并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健康碼”綠碼,需提供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建議網上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時只作資格初審,在招考過程中進行資格復審,如發現填報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報考資格,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三)繳費
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面試每人繳費80元。如需筆試,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符合免收筆試相關政策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附件3)執行。
五、考試、考核
(一)主管部門可根據各崗位實際報名情況增加筆試環節,具體情況另行公告。符合加分政策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相關規定》(附件4)執行。
(二)考核招聘面試方案由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特點制定后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上另行公告,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三)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面試未形成競爭的,須有面試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區衛健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人員名單及面試人員考試成績一并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主管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職稱、執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相應材料并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取得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憑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其他相關事項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建議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我區各級政府部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擬聘人員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制度。
(五)如因相關地區防疫規定,報考人員不能按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應環節規定遞補。
(六)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考試日程如有調整,將提前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發布。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規定,密切關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由中共廣元市利州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
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6183058
廣元市利州區衛生健康局:0839-3213034
(二)監督電話
中共廣元市利州區紀委監委:0839-3267755
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元市利州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