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曲沃縣關于開展“沃才回鄉”工作的公告
曲沃縣關于開展“沃才回鄉”工作的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曲沃縣“引才興沃”計劃(試行)>的通知》(曲人才組發〔2020〕4號),為加快推進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經研究,決定開展“沃才回鄉”工作,在全縣營造“敬才、引才、倚才、惠才”的濃厚氛圍,為實現“爭當新標桿、打造新高地、建設新曲沃”宏偉目標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保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本次“沃才回鄉”工作實施范圍主要包括:
(一)通過參加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公開招錄被曲沃縣以外、山西省內其他地區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群團組織正式錄用的曲沃籍人員(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為曲沃、父母或配偶戶籍所在地為曲沃)。
(二)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被曲沃縣以外地區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曲沃籍人員(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為曲沃、父母或配偶戶籍所在地為曲沃)。
(三)申請回鄉人員如配偶同為通過參加公務員招錄及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錄取到其他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公務員須為山西省內),可一同提出回鄉申請。
(四)曲沃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縣管工作人員),其配偶如為通過參加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錄取到其他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公務員須為山西省內),可提出回鄉申請。
(五)符合上述條件的服務期滿的公費師范生可申請回鄉。
其中: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以科級及以下為主;事業單位以七級及以下職員為主,專業技術人員以助理級以上職稱為主,工資性質應為財政全額撥款和差額補助(僅限醫護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共性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熱愛曲沃,關心曲沃發展,自愿到曲沃工作;
2.已過試用期和服務年限;
3.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內考核);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進入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記備案;
6.專業技術人員,現工作崗位按有關政策設崗聘用;
7.服從中共曲沃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工作安排;
8.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不在回鄉范圍。
(二)各崗位具體條件
1.教育系統
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所有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2.醫療衛生系統
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并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
3.其他機關事業單位
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各類緊缺急需人才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9月 7日以后出生)。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紀委監委(巡察辦)回鄉人員須為黨員。
三、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曲沃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9日8:00至2021年9月24日18:00(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之后報名無效,不予受理。
3.報名要求:申請人根據《曲沃縣“沃才回鄉”崗位需求表》(附件1)對口報名(縣直部門包含下屬單位)。
4.報名材料:
將下列材料報回工作郵箱quwoyincai@163.com。
(1)《曲沃縣“沃才回鄉”人員報名表》(附件2)掃描件;
(2)《曲沃縣“沃才回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在編證明登記表》(附件3)掃描件;
(3)各類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相關資格證、錄用文件)原件掃描件;
(4)曲沃籍有關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所在單位、村或社區證明)原件掃描件;
(5)《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4)簽字后掃描報回。
(三)資格審查
申請“沃才回鄉”人員要對個人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簽訂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成立審查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回復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沃才回鄉”工作全過程,對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回鄉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回鄉資格。
(四)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小組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本人到場,須認真閱讀《疫情防控注意事項》(附件6),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現場確認需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核驗健康碼綠碼、通信行程卡綠碼、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紙質報告,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環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曲沃縣“沃才回鄉”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曲沃縣“沃才回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在編證明登記表》(附件3)(一式三份);
3.各類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相關資格證、錄用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本人簽字,并寫明復印自原件);
4.曲沃籍有關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所在單位、村或社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本人簽字,并寫明復印自原件);
5.《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4);
6.《防疫登記表》(附件5);
7.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紙質報告。
(五)確定人選
1.同層次對口安置原則。回鄉人員按照“身份不變、平行對口”原則安排到申報單位。
2.擇優選調原則。如某些崗位申請回鄉人員數量超過崗位需求,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等方式擇優確定回鄉人選。
(六)考核考察
由相關單位組成考察組,深入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因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時期,對需要在山西省以外進行考察的情況,可采取函調的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工作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其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七)辦理手續
考核考察合格人員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后,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部門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回鄉人員接到辦理手續通知后,需在1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回鄉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可以遞補。凡是回引到曲沃縣的各類人才均需簽訂5年服務期協議,服務期內不得離開曲沃工作。
四、工作紀律
本次“沃才回鄉”接受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全程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取消回鄉資格,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工作日咨詢電話:
0357—4525635(曲沃縣委組織部人才室)
監督舉報電話:
0357—4512380(曲沃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曲沃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曲沃縣委人才工作領導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