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沖口街道招聘環保員公告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沖口街道公開招聘環保員公告
根據市、區對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沖口街道實際,為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隊伍建設,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1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沖口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1名(以下簡稱環保員)。
二、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具備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4.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環保專業技術職稱,或在基層環保部門、鎮(街)、企事業單位從事環保工作、應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根據工作需求,能適應24小時輪值工作。
三、工資福利
1.按照沖口街道環保人員標準執行,年薪7萬元/年(含五險一金及其他用工成本)。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后的80%計算,享受相應五險一金及福利待遇。
2.經費來源:區財政撥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9日—9月15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6: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荔灣區芳村大道東88號新年鴻大廈309室,聯系人:潘小姐,聯系電話:81690210。
4.報名所需攜帶材料
(1)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報名材料不齊不受理報名。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3)填寫《沖口街道公開招聘環保員報名表》(報名表在報名時一并填寫,填寫信息時務必如實、準確、完整,字跡須端正、清楚。報名應聘者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由應聘者本人確認簽名)。
注: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凡向我街道提交資料的所有應聘人員,即視為同意將所提交的全部資料交由我街道備案,一經提交,所有資料均不予退還。
5.資格審查
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通知進入考試。如發現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按照面試和筆試的程序進行,考試時考生需帶上身份證原件以供查驗。
1.考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2.考試內容:首先進行面試考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通過面試的人員然后再進行筆試考試。
3.考試實行考場封閉,參加考試人員要按要求依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視為缺席考試作棄權處理,不再安排補考。
4.考試成績。面試和筆試總成績分別為100分,任何一項未達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也不得作為遞補對象。
(三)資格復審和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資格。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規定執行,自行到市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費個人自理。若出現體檢不合格,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者,街道將為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四)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招錄人員初步名單,報街道辦事處會議批準。批準后將擬錄人員在荔灣區信息網及街道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無意見后,街道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如出現本人放棄或其他不能錄用的情況,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州市荔灣區沖口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