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招聘職工公告
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公開招聘職工公告
按照山西省軍區(qū)《關于做好2021年度縣(市、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政〔2021〕136號),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武部職工隊伍建設管理,做好2021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依據(jù)《山西省縣(市、區(qū))人武部職工管理暫行規(guī)定》(晉政發(fā)〔1998〕35號)、《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和省軍區(qū)《關于印發(fā)山西省軍區(qū)職工工作“一個意見、三個辦法”的通知》(政〔2019〕2號),以及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工作實際需要,經(jīng)軍分區(qū)研究、省軍區(qū)批復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本市年滿18周歲至28周歲的男性公民(即199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2、在國防動員系統(tǒng)工作滿3年以上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的男性聘用社會人員(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3、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國防事業(yè)和人武部工作;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部隊各項管理規(guī)定;
5、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
6、戶籍為陽泉市常住戶口;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現(xiàn)役軍人、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與其它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和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nèi)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已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7、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全市共招聘10名。具體為:
城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3名;
平定縣民兵武器裝備倉庫4名;
盂縣民兵武器裝備倉庫3名。
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shù)達到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3倍以上。若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人數(shù)達不到3:1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社考試專題(網(wǎng)址:http://rsj.yq.gov.cn),于2021年9月8日向社會公開發(fā)布2021年度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初檢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9:0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城區(qū)人民武裝部:0353-2953145;
平定縣人民武裝部:0353-2953175;
盂縣人民武裝部:0353-2953195。
3、報名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上下載填寫《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公開招聘職工報名登記表》(附件1,可在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社考試專題下載),攜帶畢業(yè)證書(大專以上畢業(yè)生需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信用報告、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退役軍人需攜帶退出現(xiàn)役證、立功證書原件,中共黨員需攜帶所在黨組織(黨委或黨支部)證明材料原件,有獎勵證書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攜帶,上述證明材料需要提交復印件各一份。所有證明材料提交時間截止9月17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報考人員報名時,攜帶本人近期一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用人單位參照有關規(guī)定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檢,內(nèi)容包括職業(yè)基本適應性檢測,及其他必要項目。
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各人武部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檢,內(nèi)容包括:外科(身高、體重、瘢痕、文身)、內(nèi)科(血壓、心率、口吃)、眼科(矯正視力、色盲、色弱)、職業(yè)基本性檢測,及其他必要項目;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招聘辦公室復審。符合條件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21年9月22日到縣(區(qū))人武部領取準考證。經(jīng)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綜合考評和面試進行,參考人員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軍事法規(guī)常識,滿分為100分,答題時間9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2、綜合考評。主要是對應聘人員學歷、立功、入黨、參軍經(jīng)歷、在人武部工作年限、軍事基本技能等因素,進行量化賦分,按照《綜合考評量化賦分標準》(附件2)執(zhí)行,形成考評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依據(jù)筆試和綜合考評按權重相加成績(其中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30%。面試人選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案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政治考察。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治考察對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政治考察,以及體檢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確無符合條件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體檢及政治考察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招聘結果,辦理聘用手續(xù)
體檢和政治考核結束后,對確定的擬聘人員,通過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社考試專題”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jīng)省軍區(qū)核準批復,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軍分區(qū)紀委、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diào)查,查無實據(jù)的,不影響聘用;舉報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招聘的職工,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員,須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到聘用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五、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部門監(jiān)督,軍分區(qū)紀委派人全程參與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部隊的條令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其中報考者身份、學歷、資格證書造假及考試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直接取消參考或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
0353-2953033
本公告由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名成功后,要確保聯(lián)系電話暢通。
陽泉市縣(區(qū))民兵武器裝備倉庫職工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陽泉市縣(區(qū))人武部職工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 生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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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碼 |
政 治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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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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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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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考 單 位 |
報考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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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電 話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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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及工作簡歷 (從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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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
姓名 |
關系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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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聲明 |
本人承諾填寫的各項報考信息全部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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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初審意見 |
經(jīng)審查,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人武部(蓋章) 年 月 日 |
報名資格 復核意見 |
經(jīng)復核,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軍分區(qū)政治工作處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綜合考評量化賦分標準
項 目 |
類 別 |
分值 |
備 注 |
學歷情況 |
大學專科 |
1 |
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為準 |
大學本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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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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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情況 |
黨員 |
3 |
|
參軍經(jīng)歷 |
退役士兵 |
3 |
|
立功情況 |
三等功 |
3 |
|
國防動員系統(tǒng)工作經(jīng)歷 |
每工作一年 |
2 |
最高不超過20分 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工資發(fā)放證明 |
軍事基本技能 |
3公里 |
1-3 |
按照三類人員現(xiàn)役軍人軍事體育評價標準計分:55分計1分,75分至89分計2分,90分以上計3分,具體成績以現(xiàn)場考評為準。 |
俯臥撐 |
1-3 |
||
仰臥起坐 |
1-3 |
||
輕武器分解結合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