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涼山州水利局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涼山州水利局2021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涼山州水利局面向全州公開考調7名工作人員到所屬事業單位涼山州河湖保護中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lsz.gov.cn/和涼山州水利局官網http://lsslj.lsz.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涼山州河湖保護中心 |
西昌市勝利路124號 |
承擔全州河湖保護的支持保障和技術支撐等工作。 |
二、考調名額及范圍
擬考調工作人員7名。詳見附件1:《涼山州水利局2021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勤奮敬業,清正廉潔,甘于奉獻。
2.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有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資格證等所載學歷、專業名稱、資格等,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等欄的學習形式、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同時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4.報考者的年齡、資格、條件等涉及時間節點,時間截止2021年9月8日(報名當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2.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3.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報考者須本人到涼山州水利局(西昌市勝利路124號)人事科報名(508、509辦公室),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攜帶材料:
⑴《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2份,貼近期標準照片。登記表均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縣(市)委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簽字蓋章。
⑵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招聘文件)、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⑸近期兩寸免冠照片3張。
⑹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自愿放棄身份的承諾;事業人員低聘的承諾。
⑺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及有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證明(需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⑻根據考調崗位要求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規定時間內不補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涼山州水利局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即筆試開考比例)為5: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放寬,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削減或取消考調崗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5.領取準考證:2021年9月17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涼山州水利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考試
本次考調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示,筆試成績公示后3日內可申請查分。查分結束后公示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考調人數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實際參考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有效筆試人員(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三)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考調名額,各差額1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由涼山州水利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考察的人員面試成績須不低于最低分數線(本次最低分數線為面試成績60分)。
(四)體檢
根據各崗位考調名額,各差額1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再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及內容由涼山州水利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公布(以下若進行遞補的均按此程序進行)。 體檢按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進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試用
按照考調名額等額進入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涼山州水利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遞補
在體檢、公示等因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空缺,須經涼山州水利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
五、其他
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本次考調筆試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在涼山州水利局官網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涼山州水利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涼山州水利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涼山州水利局人事科 0834—2167279
監督電話:州紀委監委派駐州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834-8609890
機關紀委:0834-3230984
相關事項提示: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考調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公告如下: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要提前調出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確保入場時間充足、秩序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調,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4)為避免影響考調,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筆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區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
(6)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參加筆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7)考調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調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調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調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調,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調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8)考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調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
1.涼山州水利局2021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2.涼山州水利局2021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涼山州水利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