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舟山日報社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公告
2021年下半年舟山日報社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日報社研究決定招聘3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舟山日報社是中共舟山市委領導下的市級新聞單位,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主要有《舟山日報》《舟山晚報》《舟山鄉音報》、舟山網、《掌尚舟山》新聞客戶端等媒體,開設舟山日報社官方微博微信,并攜20多個子賬號形成新媒體矩陣,擁有城市電視等系列戶外媒體。
二、招聘計劃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計劃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要求 |
年齡 要求 |
其他要求 |
舟山 日報社 |
融媒體記者1 |
2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研究生: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哲學類、應用經濟學類、藝術類 本科: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哲學類、經濟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 |
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27日后出生) |
1.具有2年以上縣區融媒體或市級及以上新聞媒體工作經歷。 2.有5年以上上述工作經歷的可不限專業。 |
融媒體記者2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研究生: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哲學類、應用經濟學類、藝術類 本科:新聞傳播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哲學類、經濟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 |
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27日后出生) |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戶籍不限;
(五)本市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七)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八)相關資歷等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日報社網站(www.zhoushan.cn)。
其中舟山日報社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可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臨長路20號A座八樓舟山日報社人力資源部,咨詢電話:0580-2828205。
3.攜帶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
④《工作經歷證明》(格式見附件2)、勞動合同原件與復印件;
⑤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二)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人員下載并且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名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zsdailycy@163.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同一崗位合格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舟山日報社完成,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面試前,電子郵件報名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六、考試方式
考試主要測評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適崗性等基本素質。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績還相同的,進行加試。
筆試工作暫定9月25日,面試暫定10月中旬。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日報社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日報社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日報社反映。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日報社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828205,監督電話:0580-2828256。
舟山日報社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