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陜西延安市事業單位招聘467人公告
2021年陜西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467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1日08:00至9月3日18:00,筆試時間為2021年9月11日,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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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2021年延安市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46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一般應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準;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類證書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能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其中,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8月31日;有戶籍限制的招聘崗位要求在2021年8月24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2021年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按照中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7.失信被執行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黨建網(http://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yanan.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yanan.gov.cn/)。
報名時間:2021年9月1日08:00至2021年9月3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9月1日08:00至2021年9月4日18:00。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在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前可以更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查通過后的報考信息不得更改。資格審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歸口組織實施。
報名結束后(9月3日18:00至9月4日18:00),應聘人員可以查詢審核狀況,但不能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為方便應聘人員選報崗位,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于9月2日16:00時公布招聘崗位的報名情況。
(三)網上繳費與報名確認
繳費時間為9月1日08:00至9月5日18:00。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筆試考務費參照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規定,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兩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已網上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核對信息。
建檔立卡脫貧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于9月6日12:00前將相關材料(享受國家低保政策的相關證明、報名信息表、身份證正反面照片)發送至延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郵箱(yarsks1@163.com)申請減免考務費,待延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核查通過后,予以退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減免考務費,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0911-7092306。
(四)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3。對艱苦邊遠縣(市、區)的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計劃數予以核減或核銷,并于9月7日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對應聘崗位被核銷的應聘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退費手續。
(五)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程序必須持有準考證,未持準考證者,不得參加。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并妥善保管。
(六)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在延安市區內學校進行,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4)疫情防控。應聘人員應履行好個人防控責任,主動配合落實疫情防控規定,接受測溫、掃碼、戴口罩、一米線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驗自己的“陜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陜西健康碼-場所碼”為黃碼、紅碼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及中高風險所在縣或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不得進入考點。“陜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有異常的請提前向轄區聯防聯控辦報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員核實情況,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離治療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或所在設區市來延人員、境外來延人員、密接人員等重點人群須完成相關隔離管控措施后,持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外省人員須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對故意隱瞞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追責。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筆試前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預計半個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應聘人員可登錄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對違紀違規應聘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對缺考、違紀和零分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應聘人員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當面提交復核申請。其他情形,不受理復核申請。延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按規定程序受理應聘人員復核申請。
(6)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根據《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規定,對2011年至2021年9月3日前的陜西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應聘管理崗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加分按照個人申請、組織審核、公示確認的程序進行。凡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符合加分范圍和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網上下載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申請加分時間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申請加分人員應持加分申請表、本人畢業證、入伍批準書、退伍證、退出現役登記表等有關材料和獲得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軍隊戰區(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的獎勵證章等有關材料,歸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延安新區為民服務中心1號樓864室)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錄用獎懲科(延安新區為民服務中心1號樓654室)申請加分。
個人各類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擬加分的應聘人員情況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逾期未申請加分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7)確定并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并根據筆試成績,對于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對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單科成績為零分或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以下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等事項,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歸口組織實施。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在本崗位按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3.面試
面試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招考部分崗位需要進行技能測試的,在面試公告中告知。面試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4.計算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試成績×40%。
計算考試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2)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并列的,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在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組織實施。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聘用
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示期滿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不再辦理派遣、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延安市勞山國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橋山國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橋北國有林管理局和延安市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新聘用人員聘用合同簽訂服務期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試用期),聘用期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新招聘的縣及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基層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三、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關縣(市、區)人社部門,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筆試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網上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階段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均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切勿在手機等移動設備上注冊報名,以免產生亂碼或信息有誤,影響資格審查和考試。
應聘人員應提前注冊好“陜西健康碼”,以備筆試前現場查驗。
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以后,應關注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有關公告信息,避免錯過相關時間節點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筆試只公布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延安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
0911-7090864(黨群口)
0911-7090654(政府口)
技術咨詢電話:
0911-7092306
附件1:2021年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大綱.doc
附件3:2021年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申請表.doc
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
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