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招聘公告
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本次招聘共1個職位,計劃招聘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職(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職(執)業資格;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 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仍在處罰期內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9.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1年8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5年8月25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報批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官網發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本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2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8 月25日—2021年8 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福利路4號,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人事科(2號樓7樓),聯系電話:0773—6767263。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醫師執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工作崗位證明、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各一份。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核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選確定
直接考核人選的確定: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人員,按招聘單位面試考核分、技術職稱及取得年限、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等考核評分細則的內容計算總分并從高到低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總分同分的情況,依次以面試成績、技術職稱分及取得年限分、學歷分、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分逐項比對得分高者確定直接考核人選。
(二)對確定的考核人選開展考察。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組織實施,考察組成員3到5人。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對應聘者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
(四)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考察組成員簽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選名單。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市級公立三甲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一)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組織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根據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三)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按考核細則評分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
(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相關材料報上級相關部門審批。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七、聘用審批
(一)按規定將相關材料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后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聘任通知。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自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布招聘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考察、體檢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接到報到通知一個月內無故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九、紀律和監督
(一)參與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各部門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 和《關于印發
(二)招聘單位必須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六)加大監督力度。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3.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核對。
本《公告》由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負責解釋。
本《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人事科0773-6767263.
相關網站: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廣西桂林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guilin.gov.cn/
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官網
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2021年度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直接考核職位表.xls
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