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桂林興安縣招聘中小學教師71名公告
興安縣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桂林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工作需要,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40個,計劃招聘教師71名(其中聘用教師控制數31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興安縣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職(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職(執)業資格(教師資格證);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招聘崗位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九)其他: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具有中、高職稱的年齡可分別放寬到40周歲(1980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和45周歲(1975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間出生)以下(含40和45周歲);個別崗位因特殊需要,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年齡可適當放寬,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批同意后設置。
2.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戶籍等時間的計算,以2021年8月2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必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報名時提供不了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的,資格審核一律不予以通過。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聘用”等環節規范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在桂林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guilin.gov.cn/)、興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靈渠資訊發布。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和時間: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地點:興安縣教育局(興安縣教育路132號,電子郵箱:xaxjyjrsg@guilin.gov.cn,電話:6098311,6228169)。擬報考人員于8月25日前在網上填報個人報考基本信息,填報地址:https://f.wps.cn/w/1YFwXVnL/,
時間:2021年8月26-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00。報名人員應嚴格按照本人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證件原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供工作人員審核,并提前自行下載填寫打印《興安縣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雙面打印)供報名時審核。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單位的1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要一致。報名資格審核人員嚴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改變已公布的招聘條件,對審查不嚴,造成一定影響的人員要按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報名前注意核對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本人所持專業必須要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報考條件。本人所持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設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中沒收錄的,必須現場提供所學專業內容與報考崗位專業內容80%以上相同的書面證明材料。專業設置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進行核對。
2.報名時,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3.不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4.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當場領取《考試通知書》。
(三)筆試
1.除免筆試的情形外,其他審核通過的人員都須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與《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筆試題型為客觀性試題,全部在答題紙上作答,兩科總分值滿分為200分,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2.對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在報考人數未超過1:3報考比例時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等環節;報考人數大于1:3比例的統一參加筆試進行篩選。
3.筆試時間:8月29日,具體見《考試通知書》。除免筆試的情形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不能進入面試程序。
4.筆試地點:興安縣第三小學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考試當天,在興安縣教育局張榜公布。
(四)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
1.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發送電子郵箱:xaxjyjrsg@guilin.gov.cn)。
2.面試時間:2021年9月4日,6:50掃碼入場,7:10抽簽,7:20禁止入場,7: 30第一名考生進入備考室備課,8:0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興安縣第三小學。
3.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考官按報考人員面試序號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本人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考試當天,在興安縣教育局張榜公布。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6.面試教材范圍及命題
面試內容為2021年春季各學科的教材內容。撰寫教案的紙、筆由考務組統一提供。
面試教材范圍分別是:
⑴幼兒園用興安縣2021年春季大班《幼兒園主題式課程》(教育科學出版社);
⑵小學用興安縣2021年春季六年級相應學科教材(教學點教師按語文學科面試);
⑶初中用興安縣2021年春季初一或學科起始年級相應學科教材;
⑷高中用興安縣2021年春季高一或學科起始年級相應學科教材。
(五)考核
1.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在招聘職數內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以加試的方式確定考核人選。
2.報考人員的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組成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
3.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4.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體檢
1.經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工作。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者,即被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公示、聘用
1.招聘組織部門根據招聘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2.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興安縣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仿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定,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報考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及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六)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七)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領健康碼,做好個人防護,并持有健康通行碼、測量體溫和佩戴口罩,驗證進入考點。
七、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發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考察、體檢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三)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四)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接到報到通知一個月內無故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興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特別提示: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各類面試考試輔導班、培訓班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興安縣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2021年度興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8).xlsx
附件3.2021年度興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4.桂林市2021年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疫情防控須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