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圖書館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工作人員2人公告
2021年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市圖書館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市圖書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簡介表)
招聘單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 名稱 |
崗位簡介 |
人數(shù) |
開考比例 |
學歷條件 |
專業(yè)條件 |
其他條件 |
市圖書館 |
01 |
圖書管理員 |
文秘工作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類 |
35周歲及以下,具有相應學位 |
02 |
圖書管理員 |
綜合工作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類、公共管理類 |
35周歲及以下,具有相應學位 |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3.招聘崗位(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其中:
(1)“專業(yè)”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2)除公告中有明確規(guī)定外,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等資格須于2021年8月25日前具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在讀的普通高校生;
(2)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存在回避關系;
(3)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6)有其他不良情況或行為,不宜從事所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核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16:00(以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3.報名程序:報考人員請按崗位要求準備以下材料電子檔(掃描或照片):(1)《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1);(2)近期1寸免冠照片,100(寬)×125(高)像素,不超過40KB,GIF/JPG/JPEG文件;(3)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4)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應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5)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以郵件形式于2021年8月25日16:00之前發(fā)送到wtglj2021zp@163.com(以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郵件標題按照“崗位名稱+姓名”的形式命名。單位初審后,報名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本人。
4.資格初審: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20:00。
5.陳述申辯及異議處理
(1)陳述申辯: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16:00;
(2)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6:00。
資格初審通過后視為報名成功,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0512-58690891、58987275陳述申辯。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崗位開考比例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報考人員應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字樣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
四、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期間,應聘人員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shù)線。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應聘人員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情況,將在張家港人才網公布。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攜帶材料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2)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在資格復審后對外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1.面試成績計算。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總成績計算。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40%和面試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3.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張家港人才網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1.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
3.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政審)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jiān)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發(fā)放《錄用通知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3.報考人員須對照本公告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考察中,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4.應聘人員須在《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被錄用的人員,錄用前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相關待遇參照同類公益崗位(編外)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
2.聘用期內,按照張家港市《張家港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實施,被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若違反聘用合同,單位將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fā)現(xiàn)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796001。
十一、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考生在各環(huán)節(jié)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主動接受“蘇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方可進入考點(復審點)參加考試(復審)。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將根據(jù)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對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690891、58987275。
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