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中壽陽縣選調壽陽籍在外公職人員回鄉工作實施方案
壽陽縣選調壽陽籍在外公職人員回鄉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引導和鼓勵在外地工作的壽陽籍在編在職人員和緊缺專業人才回鄉工作,服務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擬引進一批在外工作的優秀人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進對象
1.壽陽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
2.配偶、直系親屬為壽陽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或壽陽籍且長期在壽陽居住生活,本人為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身體健康。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急需緊缺人才、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
3.上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已進行登記備案,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工作調動年限要求或達到最低工作服務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回調。
8.正在被立案審查,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分期)未滿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偽造、變造信息、材料的,檔案審核不合格等情形的人員不納入此次引回范圍。
三、安置原則
1.擇優引回原則。擇優引回專業性優秀年輕干部。具有“雙一流”重點院校畢業的急需緊缺人才,根據實際情況,優先調入,靈活安排。
2.崗位相近原則。引回人員原則上根據本人身份安排到相應工作單位或相近工作單位。
3.同意調配原則。相應相近單位編制緊缺的,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調劑到其他工作單位。確有急需或有專業特長的緊缺人才,服從縣委縣政府的統一調劑安排。
4.任職回避原則。涉及到需回避情形的,需按規定回避。
5.本次辦理回調人員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離壽陽。
四、工作程序
1.組織報名。有意向且符合回調條件的人員填寫《“回鄉工程”人員登記表》和《“回鄉工程”人員審查表》,同時持干部信息認定表(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2.資格審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申請回調人員信息進行初審。
3.綜合考察。縣委派出考察組對符合條件的回調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擬調入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重點審核調入人員檔案,是否合規進入干部隊伍,“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
4.會議研究。擬調動人員名單報縣委編委會,經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崗位。
5.崗位公示。調動人員確定崗位后進行崗位5個工作日崗位調動公示。
6.辦理手續。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登記或考察后不能按要求商調個人檔案及人事編制、工資、社保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務員(參公)登記地點:壽陽縣委組織部722室
聯系電話:0354-4635705
事業單位人員登記地點:壽陽縣人社局214室
聯系電話:0354-4622469
登記時間:2021年8月13日至8月31日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壽陽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