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襄陽市南漳縣補充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2021年度南漳縣補充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縣委編委下達的用編計劃和前期招聘情況,結合我縣高中教學需要,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7號)等規定,現面向社會為南漳縣第二中學、南漳縣高級中學公開招聘9名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學校教師9名,其中南漳縣第二中學7名、南漳縣高級中學2名。
招聘對象為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具體招聘崗位數量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度南漳縣補充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報考者除應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各崗位公布的招聘條件。
(二)招聘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歷、學位);
2.對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或取得高中學段對應學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3科筆試成績),以及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現役軍人、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南漳縣在職在編的中小學校教師不得報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其他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及有關問題說明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6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報考所需的各類要件須在報名時提供。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7日上午8:30至8月16日下午5:00(雙休日不休息)。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分別為各招聘單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自行下載相關附件,如實填寫《南漳縣高中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對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人應持報考人的委托書、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需近期免冠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現場報名、確認。
外地應聘人員也可與報考單位聯系,將報名表電子版、畢業證、身份證及與報考條件相關證件的掃描件、近期1寸電子照片等資料上傳到報名指定郵箱,以收到招聘單位確認信息為報名成功。
報考人員的專業條件參考教育部報考人員的專業條件參照教育部《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2011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防疫須知:報考者進入報名現場時應服從現場管理,主動配合接受體溫監測,出示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報名前3天有發熱癥狀者,應在入場監測體溫前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近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應通過電話如實向招聘單位告知,采取預約的方式報名。根據所報考的單位,分別在相應學校報名和資格審查。
3.報名所需要件:考生應持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提供在學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學籍備案表》、高校學生成績驗證報告或高校加蓋院校公章的成績單原件)、能力資格證書等),《報名表》近期免冠1寸登記彩照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進行資格審查。暫未取得相關證書原件的,可打印相關認證機構網絡出具的電子證書。
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4.領取準考證時間:請通過報名的考生于8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南漳縣人事考試院(南漳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一樓領取筆試準考證。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6.根據鄂價費[2007]18號文件規定,需繳納筆試費50元/科,本次筆試合計100元/人。
7.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
四、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筆試以中小學教師類(D)設考。考試大綱詳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筆試初步定于8月21日舉行。具體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確定,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考生仔細閱讀準考證信息,避免錯過考試時間或走錯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開考比例:筆試不確定具體開考比例,但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需形成競爭,不能形成競爭的核減或取消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開考前被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
4.加分政策: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對“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學生村官須仍在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在百分制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計入筆試成績,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人員中已經通過考試等途徑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協議、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憑退役證、戶籍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退役證明辦理加分手續。
5.成績發布:筆試成績通過南漳新聞網、南漳教育信息網予以發布,考生可登錄查詢。
(二)面試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達不到1∶3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劃定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開始前,由南漳縣人社局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面試通知書》。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超過時間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
3.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水平、教學能力、教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等。面試采取答辯和說課方式進行,答辯4分鐘,說課12分鐘。
(三)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四)成績查詢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查詢:通過南漳新聞網、南漳教育信息網予以發布,考生可登錄查詢。
五、考察、體檢、擬聘人員確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體檢
1、考察、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考察、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確定。
2、考察、體檢統一組織,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審核擬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應在縣屬有資質的醫院進行。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此次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二)擬聘用人員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違反考試考核等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該崗位原則上不再進行遞補。
(三)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新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的各個環節都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在報名和參加現場招聘考試等環節,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聯系電話
1、報名聯系電話
南漳縣第二中學宋老師:13972091557;
南漳縣高級中學馮老師:19971927268;
2、監督(咨詢)電話
南漳縣人社局0710-5243809;
南漳縣教育局0710-5233407、5240561。
南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漳縣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