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治本市“三無人員”精神障礙患者、復退優撫精神障礙患者、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精神障礙患者以及本市各類參保和自費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治療、康復和護理等服務。
現因業務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招聘以下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醫生(專技崗位),人數4名
2、護士(專技崗位),人數10名
3、營養(專技崗位),人數1名
4、檢驗(專技崗位),人數1名
二、招聘崗位說明與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崗位說明
醫生:負責一定數量住院患者的醫療工作,嚴格執行診療常規、操作常規。參加教學和科研活動,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負責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參與病例討論、患者搶救工作;參加醫務值班。
護士:負責完成病房護理和診療輔助工作。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活動,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督促病人參加各項康復活動,及時反饋和解決病人的合理需求,實施健康宣教;中夜班負責全病區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導護理員工作。
營養:按照臨床營養質控中心的要求負責全院住院患者的營養工作;基本膳食和一般治療膳食(低鹽、低脂、軟食等)菜譜設計及營養計算和現場指導;做好食品驗收;食品留樣;餐前檢查;做好菜譜、消毒記錄等各類資料表格的分發和保存;做好索證索票的收集,及時上傳食品安全網,下病區做好食品營養宣教工作。
檢驗:負責患者日常檢驗工作。負責檢驗儀器的日常管理,做好設備維修記錄。定期檢查試劑和核對儀器的靈敏度。每日做好質控檢驗,保證檢驗質量。負責外送檢驗標本,及時收回化驗單交病區醫生。
2、招聘對象和條件
醫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可優先考慮。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護士:年齡在35周歲以下,護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護理學初級(士)及以上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營養:年齡在35周歲以下,醫學營養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學習能力強。取得衛生類營養初級(士)及以上資格證書可優先考慮。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檢驗:年齡在35周歲以下,檢驗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檢驗初級(士)及以上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郵寄報名方式,請將個人簡歷、身份證(戶主頁本人頁)、戶口本(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閔行區中春路9999號組織人事科收。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2、資格審查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者通知面試,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
通過簡歷篩選,根據招聘人數,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內容主要為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
4、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本市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6、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相關錄用人員將根據事業單位干部人事管理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胡老師
聯系電話:021-54490604
監督電話:64412090
聯系地址:閔行區中春路9999號
郵編:201105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