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1名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臺州市椒江區住建事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有發展潛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椒江區范圍內在編在職全額事業人員,工作滿三年(鎮街道、公安、學校等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工作表現較好,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無其他不適宜選調的情形。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先考慮。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或單位推薦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17日。
2、報名地點: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建設路3號206室),聯系電話:88301995。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交《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A4紙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并附復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
四、選調方式
資格審查后,將對符合條件者組織考試、考察,擇優錄用。開考比例為1:3。
五、錄用辦法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各占總分50%計算)。筆試主要測試綜合能力素質。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位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根據兩項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調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3.按照選調崗位成立考察組,著重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其他
1.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2.參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臺州市椒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