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玉溪市江川區區外選調教師公告
玉溪市江川區2021年區外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2021年玉溪市江川區從區外公開選調小學教師5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云南省內江川區外在職在編教師,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人是江川區戶籍;
2.配偶是江川區戶籍;
3.父母(含養父母)是江川區戶籍;
4.配偶是江川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5.配偶是江川區駐軍現役軍人;
6.配偶是駐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二)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
2.具有相應崗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教師資格。
3.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未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
5.兩年以上在職在編教師崗位工作經歷且現屬于在職在編工作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短的教師按照實際考核年限提供),見習期考核為不定等次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參加公開選調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見附件1:《玉溪市江川區2021年區外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表》。
請考生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確保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
三、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原則。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⒉報名地點:
教師報名點設在江川區教育體育局(江川區大街街道浪廣路35號4幢505室)
3.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玉溪市江川區2021年區外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
(2)《在職在編及年度考核證明》(格式附后);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4)相關戶口冊、結婚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配偶現工作單位證明。
(5)小一寸免冠近照1張;
上述材料需在報名階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內經區教育體育局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請報名人員事前慎重考慮。考生凡不按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三)筆試
本次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每個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備口罩,考生須進行“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進入考點時交給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做好自我防護。以下人員持相關證明方可進入考場:
1.“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的, 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參加測試。
2.“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有高中風險地區的城市的報考者,需提供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報考者不得進入考點。
3.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參加測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報考者不得進入考點。
4.“健康碼”為紅碼的報考者不得進入考點。
5.報考者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測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測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測試的報考者,視為主動放棄測試資格。
(四)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由江川區教育體育局區外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若擬進入體檢對象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該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由本人承擔。
(五)考察
由區教育體育局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擬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查。若有不符合本通告及崗位要求條件的,考察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擬選調資格,該崗位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辦理工作調動及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手續,取消擬選調對象資格,該崗位依次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手續,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手續。
五、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選調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選調、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區教師區外選調。
(四)筆試后在后續選調環節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作出說明。
(五)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六)在選調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選調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七)通過本次選調進入我區教育體育系統工作的人員,需同意放棄原崗位待遇,服從工作安排。
(八)選調工作由紀委監委等部門全程監督。
(九)未盡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區教育體育局2021年從區外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答復。
監督電話:0877-8019067
報名咨詢電話:
玉溪市江川區教育體育局:0877-8011829
附件:
玉溪市江川區教育體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