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市靜寧縣城區幼兒園選調教師54名公告
靜寧縣城區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解決城區幼兒園教師短缺問題,需從全縣農村學校公開選調一批教師到城區幼兒園任教。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原則
城區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結構合理、解決急需和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進行。
二、選調人數
城區幼兒園共計選調教師54名。
三、選調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在完全中學初中部、各鄉(鎮)學區、獨立初中、威戎小學在職正式教師中選調,縣管科級干部、獨立初中校長不得參與選調。
(二)報名條件
參與報名的教師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報名。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身體健康, 40歲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確定以身份證為準,有音樂、美術等專業特長。
2.教齡:五年及以上(2016年7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教齡確定以檔案為準。
3.學歷及資格:中師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年度考核: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教育教學中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選調方式
選調按照教育理論知識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教育理論知識測試(包括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理論知識)占30%,面試成績占70%(其中綜合素質測試40分,專業技能30分)。按照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教育理論知識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綜合得分并列時,教育理論知識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選調。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1年8月 5日-6日,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持相關證件在本人任教單位報名,各單位將報名信息匯總后指派專人上報教育局門口西側大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處審核。
2.報名提交材料
參與報名的教師每人準備一個檔案袋,在檔案袋的封面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崗位、所在單位、證件名稱等信息,內裝下列材料:
(1)所在單位出具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報考證明。內容包括:①參加工作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②在校綜合表現;③是否有黨紀政紀處分。
(2)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藍底證件照電子版。要求:JPG或JPEG格式,100KB以下,尺寸33×48mm,像素390×567px,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4)報名人員填寫的《靜寧縣城區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申請表》。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選調條件,查驗各類證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教育理論知識測試和面試環節,并在靜寧門戶網站公示。
(三)教育理論知識測試
組織所有資格審查合格教師進行教育理論知識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理論知識,滿分100分。
教育理論知識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重點考查應試者專業知識、教學技能、口語表達、儀表儀態、心理素質、個人特長和發展潛質等方面,面試最終得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辦法計算。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兩個方面,滿分為7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40分,專業技能30分。綜合素質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課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測試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測試前10分鐘隨機抽取試題,測試時間每人控制在10分鐘內。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進行專業技能展示,由應試者在舞蹈、聲樂、器樂演奏、簡筆畫等項目中自選三項進行,每項10分。測試時應試者按照所選項目,按照抽簽順序依次展示,累計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綜合素質測評采用問答式,由應試者現場抽題并按要求作答;舞蹈為現場表演,伴奏音樂由應試者以U盤形式提供,如遇故障,可進行無伴奏表演;聲樂為清唱;器樂演奏所需樂器除現場提供電鋼琴和手風琴外,個人所需其他樂器均自帶;簡筆畫現場用粉筆在黑板作畫。
選調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崗位需求人數時,面試成績低于面試總成績80%的人員不予選調。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最終得分按選調崗位排名,對擬選調人員由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按照《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規定項目進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最終得分依次遞補。
(六)公布成績,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匯總后的綜合成績,對照崗位需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選,綜合得分并列時,教育理論知識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選調。擬選調人員在靜寧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政府審定,按程序發文辦理調動手續。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縣上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教育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縣公安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負責同志及教育局黨組成員為組員的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具體負責公開選調各項事宜。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配合,做好各項具體工作,保證公開選調工作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做好動員。各單位接通知后,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加大宣傳力度,著力營造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鼓勵動員符合條件的教師踴躍報名。
(三)陽光操作,嚴明紀律。選調工作事關全縣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屆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相關學校必須嚴明紀律,規范操作。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如偽造證件或涂改檔案等重要資料的,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給予本人或參與者相應的紀律處分,教師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公開選調,對參與作弊行為的單位負責人或單位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撤銷其現任職務。
(四)嚴格考核,規范管理。選調到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學年終由學校考核、學生評議、縣局考察,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或出現重大教學事故者,調回原單位。
本方案由靜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報名表及匯總表
靜寧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