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招聘簡章
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聘派遣人員招聘簡章
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因單位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1名區聘派遣人員(編外聘用制),現將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招聘區聘派遣人員1名(編外聘用制)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犯罪記錄,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各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附件1:《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1年區聘派遣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4、曾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等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或經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聘用方式和薪酬
應聘人員經過招聘流程后,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派遣至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將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聘用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并發放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按國家相關規定為聘用人員交繳五險一金(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及住房公積金),經考評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報名時間
2021年8月5日至8月6日下午12:00
五、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請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壓縮后統一命名為“報考單位-崗位-姓名”,并以“報考單位-崗位-姓名”為郵件主題發送至對應崗位指定郵箱(《招聘崗位表》崗位指定報名郵箱)。報名材料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齊全或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聯系方式不清楚則視為審核不通過。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報無效。
六、報名材料
(一)《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區聘派遣人員報名表
》電子版;
(二)本人身份證及畢業證書原件拍照圖片或掃描件;
(三)報考崗位明確有工作經歷優先的,必須出具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證頒發前)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凡出現填寫報名信息與招聘所有流程中提交的證件和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報名人員提供虛假的資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時應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留下準確的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準確、不通暢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綜合考核工作
由用人單位對應聘報名人員資料審核,在確定參加綜合考核名單后,電話通知綜合考核時間(綜合考核電話通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6日下午17:00),根據綜合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九、體檢
參加招聘體檢的按照擬聘用人數1∶1 的比例,根據綜合考核結果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招考錄用體檢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談結果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擬聘對象自理。
十、其他注意事項
本《招聘簡章》由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本次招聘崗位要求咨詢電話請詳見《招聘崗位表》
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1: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1年區聘派遣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區聘派遣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