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招聘公告
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南沙中學編外聘用制中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人才層次結構,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南沙區實際,決定為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中學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共涉及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的12個崗位,包括:語文教師3名、數學3名、英語教師4名、歷史教師1名、地理教師1名。
二、報考人員范圍
(一)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在讀人員(“往屆生”)。
(二)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所列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港澳居民”)。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技能要求;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職業(執業)資格;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屬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員范圍;
7.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
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截止之日)。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同時有三年及以上初、高中畢業班教學經歷者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可放寬至40周歲。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附件1所列出的其報考崗位對應的具體資格條件。
2.報考人員本科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聘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初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3.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無法明確顯示專業方向的,還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報考人員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及證明專業方向的相關材料等,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4.語文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科目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英語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通過英語專業八級考試,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如不能提供通過英語專業八級考試的證明則應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
5.報考人員須有初三或高中1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之日)且報名時在普通中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6.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在擬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曾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行政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曾因虐待或體罰學生等被開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依次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確認、筆試、資格初審、面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筆試、面試環節,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碼,疫情防控承諾書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到考場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均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暫定為2021年8月7日9:00時至8月8日24:00時止(如有延遲另行通知)。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可報名,即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應使用最新身份證信息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名時須上傳資格審查目錄中(附件2)要求提交的證明材料。
(5)報名時須上傳手寫簽名的《承諾書》掃描件(附件5)。
(6)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審查,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7)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確認
網上成功報名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確認。考試確認時間待定,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通知為準。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確認參加考試的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選擇所報職位并確認參加考試。
(三)準考證打印
1.時間:具體時間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公眾號的通知為準。
2.考試確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免考筆試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審查,無需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公眾號的通知為準。
2.對象:打印準考證的所有考生。
3.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學科知識,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等。
4.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長60分鐘,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含免筆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資格初審。
5.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小學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免筆試。
(五)資格初審
1.時間:具體時間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公眾號的通知為準。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3.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進入資格初審環節。
4.資格初審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攜帶附件2所列材料,在規定時間到達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初審的,否則不予通過審核。
(2)報考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初審。
(六)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公眾號的通知為準。
2.對象:所有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
3.面試包括無領導小組面試與無學生授課兩個環節;無領導小組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考生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無領導小組面試成績合格考生根據成績高低排序,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進入無學生授課環節,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專業授課環節。無學生授課包括備課與授課,授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七)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和無學生授課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按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排序確定最后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免筆試人員學生授課成績為報考人員綜合成績。
(八)資格復審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原所在單位或學校開具的現實情況表現證明原件。
2.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不予聘用。
3.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隱瞞或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不予聘用。
(九)體檢
體檢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初次體檢費用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報考人員,由其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
1.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結果為準,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2.需復查的報考人員,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不予聘用。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準。
4.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不予聘用。
(十)簽訂勞動合同
與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要,可在同一崗位按照合格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體檢與資格復審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試用期滿前由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經試用確認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三)編外聘用制教師的薪酬待遇參照南沙區同等職稱事業編制教師的標準核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
(四)南沙區教育局將使用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獎勵機制,具體獎勵辦法由南沙區教育局根據每年考核結果另行確定。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等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憑健康碼綠碼、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經報考人員本人簽名的《報考人員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5),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二)從考前14天起,報考人員每日在健康碼上如實進行健康申報,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穗方式等情況。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及國(境)外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正處于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期的,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應自備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并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五)根據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我校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
八、注意事項
(一)南沙區教育局和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均不負責聘用人員的戶口遷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戶隨遷及未成年子女在區內入學等事宜。
(二)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的工作崗位安排。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四)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和完整,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受聘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參照《公務員聘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造假情況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5年禁止報考我區教師崗位的懲處。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試的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者無關。
(六)關于招聘崗位以及相關報名和考試的疑問,請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撥打電話咨詢。
咨詢電話:020-39392983
監督電話:020-39392987
聯系人:林老師,徐老師
九、廣州市南沙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對本公告內容具有最終解釋權。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發展中心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南沙中學編外聘用制中學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南沙中學編外聘用制中學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docx
附件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2).xls
附件4: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南沙中學編外聘用制中學教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