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平甸鄉人民政府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平甸鄉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甸鄉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工勤人員(保安)1名(限男性)。主要負責鄉政府大院內安保等工作。
二、工作地點
新平縣平甸鄉人民政府(新平縣古城街道納溪村納溪社區298號)
三、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工作積極,吃苦耐勞。
(三)符合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政策條件:新平縣戶籍,辦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簡稱:4050人員)、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并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及社會保險補貼。
(四)年齡35-50歲之間。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報名時間: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名所需材料:戶口冊、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其他相關技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新平縣平甸鄉社會保障服務大廳現場報名,聯系人:畢峰,聯系電話:18313127886。
(二)資格審查。由新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察人選。根據報名人數,新平縣平甸鄉人民政府將對所有報名人員基本條件進行初選,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談事宜(初選未入圍者則不再通知)。
(四)公示。發布《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示》,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5天。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聘用,辦理相關手續。
四、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活動,由新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投訴。
五、工資待遇
按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新平縣平甸鄉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