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寧海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寧海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關于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單位擬面向寧海縣范圍內招聘3名工作人員(勞務派遣形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2名12345政務熱線話務員(勞務派遣形式)、1名大廳綜合窗口導引工作人員(勞務派遣形式)。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良,工作認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無不良記錄。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優先考慮。
3.寧海縣生源或常住戶口,普通話標準并能聽、講寧海話;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8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寧海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興寧南路150號,老三江超市)二樓205辦公室。
3.報名事項:
報名時,應聘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并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錄用辦法
采取計算機操作和面試形式(時間另行通知),分別按40%和60%比例計入總分,其中計算機打字需達50字/分鐘及格線,面試必須60分及以上,打字或面試不及格者直接淘汰。
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3人參加體檢和政審,合格者予以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因體檢和政審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有關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寧海縣編外用工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與寧海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享受各類社會保險待遇。
六、其他事項
1.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所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2.本公告由寧海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葛老師,聯系電話:13958320066
寧海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