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婁底市新化縣金融辦金融事務中心選調公告
2021年新化縣金融辦金融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充實我辦工作力量,優化干部職工隊伍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有關規定,經上報縣編委同意,特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政府金融辦組織實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參與,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二、選調崗位性質、職數、要求
本次選調崗位為金融管理崗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選調職數2名,學歷專業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金融學專業。
三、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選調范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醫護人員和教師)。
五、選調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金融事業,善于業務工作,樂于奉獻;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選聘崗位的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截止日期為8月4日,即1986年8月4日以后出生(含8月4日),以二代身份證年齡為準。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原工作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處分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按相關規定需要實行回避的。
在公開選調的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六、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定于2021年8月4日前在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新化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縣政府二樓217室)。
3.聯系人:劉萍。聯系電話:0738—3238289。
4.報名方式:以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由用人單位審查把關。
5.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畢業證復印件及打印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張,并提交縣委編辦開具的《湖南省機構編制綜合管理平臺事業單位人員信息表》。考生須填寫《新化縣金融辦金融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新化縣金融辦金融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
(三)考試
本次選調采取考試或考核的方式進行
1.當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職數之比為1:1時,直接進入考核環節,根據考核結果確定體檢人選。
2.當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職數之比超過1:1的比例時,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確定考核對象。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金融專業知識。考試時長12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對照報名條件,進一步審驗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同時由考察組到被考察對象工作單位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不得進入聘用程序。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現缺額時,按考核遞補的方式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及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新化縣政府門戶網上予以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選調人員,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按程序辦理編制和人事手續。按照崗位設置有關要求,聘用到新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新化縣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按新的崗位執行有關工資福利待遇。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政策性強,務必嚴肅認真對待,嚴格做到信息公開、程序透明、結果公正。選調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特定回避,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二)考生提供的各項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都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調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三)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參照《2021年國家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四)考生要及時登錄新化縣政府門戶網站,查看考試各項通知。因考生聯系方式變更而無法聯系或通訊不暢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違紀違規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新化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羅先生:0738-3238289。
(六)本方案由新化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新化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