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區文物管理所招聘公告
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區文物管理所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海曙區文物管理所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編外)1名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性別:男性(有駕照者優先)
4、學歷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
5、戶籍要求:戶籍不限
6、專業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工程造價、項目管理、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歷史學、考古學專業
7、能力及其他要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熟悉辦公室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工作仔細認真、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試用期1個月
8、合同、待遇:擬聘人員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年收入6萬元(含五險一金及相關福利)
報名材料
招聘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材料提交地址:海曙區蒼水街194號(中山公園內張蒼水紀念館)聯系人:江老師,聯系電話:87270335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開報名、擇優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實施。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
2.報名所需資料:
(1)《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招聘報名表》一式二份;
(2)個人簡要情況介紹;
(3)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相關專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3.報名辦法:將上述材料于2021年8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送至報名單位。
(二)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8月下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審和現實表現考察,考察結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錄用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咨詢電話:55889173,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