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曲靖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實施方案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實施方案
為破解城區幼兒“入園難”現狀,經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新建宣威市幼兒園分園、宣威市第二幼兒園。為確保宣威市幼兒園分園、宣威市第二幼兒園正常開展教學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宣威市幼兒園分園招聘39名幼兒教師,宣威市第二幼兒園招聘30名幼兒教師。
三、招聘公告的發布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xw.gov.cn/)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6日);
3.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4.招聘專業要求為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
5.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7.自愿從事所報崗位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有愛心,服從工作安排;
8.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不符合報考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
5.報名開始之日前(2021年8月5日)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
6.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人員;
7.報名時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地點:宣威市教育體育局二樓大會議室(宣威市雙龍街道向陽東路幸福城E區),報名工作由宣威市幼兒園負責。
(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公告,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允許代報,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或改報。
(四)報名分組
第一組:宣威市幼兒園分園
第二組:宣威市第二幼兒園
(五)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教育體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報名表》(附件)A4打印一式一份。報名表從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自行下載,所填信息要真實、準確、有效。在填寫所學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全稱填寫。多個學歷證書間的學歷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對一份學歷證書進行校核);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為準,與學位證無關,也不能用學校單獨頒發的輔修專業證書的專業作為所學專業。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名稱全稱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互換,連接詞增減,多、少一個“學”字,最后一個“學”字的增減,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專業前(后)包含“碩士”或“專業”兩字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招聘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招聘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個人近期半寸免冠證件照3張;
(六)資格審查。
1.由宣威市幼兒園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后由審查人在其報名表上簽名,報名手續完成后將報名情況電子版和紙質版交教體局人事股。
2.不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報名資格不合格,取消本次報名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資格復審。筆試前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照規定取消報考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或者解除聘用關系。
(八)本次報名費為200元/人,經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繳費。
(九)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2日到宣威市教育體育局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不設開考比例,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用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1.筆試科目
筆試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總分100分,每科5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21年8月14日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如考生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2021年8月15日12:00前向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2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如出現考生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影響面試比例的情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無遞補人員或報考人員臨時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員開展面試。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告,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組織面試。宣威市紀委監委派駐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參與面試全過程。面試全程現場錄音錄像,保存至招聘工作結束。
1.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當場評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4.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宣布,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5.考生放棄面試,須提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提交書面申請,未按要求提交放棄申請缺席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七、體檢
(一)確定體檢人選:依照所報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通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和相關注意事項。
(二)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進行吸毒史排查。體檢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到指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資質醫院進行,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不按時參加體檢者不予錄用,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崗位缺額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及遞補相關事項。
(三)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四)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考察
在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用人單位組織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情況、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提交有兩人以上考察組成員簽字認可的書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擬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問題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本次招聘的宣威市教育體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勞動合同兩年一簽,服務年限最長不超過2年,滿2年后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政策規定辦理解聘手續),工資待遇每人每年5萬元(含社會保險)。
有就業經歷人員進入擬聘用程序時務必解除過去的就業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十、聘后管理
編制外幼兒教師,聘后日常管理按照學校及主管部門的要求及勞動合同規定進行。
(一)用人單位應當與編制外幼兒教師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與編制外幼兒教師協商續聘或解聘事宜,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手續。
(四)編制外幼兒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當年度被證明不能完成崗位職責任務的,下一年度自然解聘;
2.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個學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
3.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拒不改正的;
5.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造成不良影響的;
6.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影響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十一、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由宣威市紀委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組負責全程監督,相關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按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由宣威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十二、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監督電話:宣威市紀委監委派駐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辦公室:0874-7123686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編制外幼兒教師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