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11人公告
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11名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道德品質與個人素質并重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崗位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動態招聘、人崗相適。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負責;
3、無違紀違法行為;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專及以上學歷;
7、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和條件
招聘崗位和條件具體見《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崗前培訓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宜春就業網、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訂閱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8:00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前,報考人員需下載《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
網上報名將《報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本人戶口(職位要求須縣市本地人員的提供)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打包并命名“姓名+崗位+聯系電話”的格式發送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郵箱(yczfgjj0795@163.com);現場報名需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本人戶口(職位要求須縣市本地人員的提供)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地點: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秘書科(文藝東路1號郵政管理局辦公樓二樓東203秘書科)(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咨詢電話:0795-3585639、18160753773
(三)資格審查
1、時間:2021年7月31日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地點: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秘書科(文藝東路1號郵政管理局辦公樓二樓東203)(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現場需攜帶材料包括:
(1)《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原件;
(2)職位要求須本地人員的請攜帶戶口本原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4)所有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帶來資格審查。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并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的、或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試題由專業機構命題。筆試考生帶好2B鉛筆、橡皮擦、黑色中性水筆。
考生在考試當天應全程戴口罩,并現場測量體溫,體溫正常(<37. 3℃) 并無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其中來自疫情重點地區(指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病例發生的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還應當持14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筆試結束后,原則上按公開招聘職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察人員。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情況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分數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
(七)考察
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以及提供擬聘用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所在居住社區(街道)出具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個人信用報告。擬聘人員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復審不合格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公示。
(九)崗前培訓和簽訂勞動合同
宜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組織對新招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后上崗。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由宜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未盡事宜由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和確定。
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