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眉山市彭山區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3人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2021年第一批面向區外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增設2021年面向區外公開考調教師崗位3名,現將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彭山區外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3.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獲得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或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等稱號或縣級及以上教研成果獎勵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
6.符合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黨紀政紀處分記錄的;
3.試用期未滿或其它原因尚未轉正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2021年7月31日。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上午12: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資料的掃描件打包后傳至指定郵箱:1600012208@qq.com。
3.報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眉山市彭山區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眉山市彭山區面向區外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情況匯總表》(附件3)。
4.因報名表所填電話錯誤、關機、停機、換號、郵箱錯誤等導致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初審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所報職位的考調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區委組織部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
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郵箱反饋。
(三)考評及資格復審
1.考評。考評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考評后對進入考察環節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考調資格。
(四)考察
考試總成績將通過眉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告(只公告準考證號和考試總成績)。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干部檔案、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曾經工作過的單位聽取介紹(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等情況)等方式進行,考察結果由考察小組確定。經綜合考察,考察人選不符合我區職位要求的,對應減少或取消職位選調計劃。
(五)體檢
根據考評、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后,由區委組織部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擬調動人員在眉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有反映問題且問題屬實、影響考調的,取消考調資格。
(七)調動
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選經區委編委會審定通過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本次公開考調到彭山區工作的教師根據所考調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進行聘用,在彭山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注意事項
考調過程因擬調人員自愿放棄、考察不通過、體檢不通過產生的缺額均不遞補。
五、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7620696。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第一批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職位表.xls
附件2:眉山市彭山區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眉山市彭山區面向區外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情況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