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蚌埠市區部分公辦幼兒園、市工藝美校招聘32人公告
2021年蚌埠市區部分公辦幼兒園、市工藝美校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公告
為做好2021年蚌埠市區部分公辦幼兒園、市工藝美校(編制內)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有關規定,經市委編委批準,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現就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1年蚌埠市區部分公辦幼兒園、市工藝美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共32名(見附件)。招聘公告同時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8月6日,即30周歲以下為1990年8月6日之后出生,以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00,逾期不再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事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報名后至2021年8月7日12:00前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21年8月7日17:00前改報其他職位。
3.交費。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于2021年8月8日17:00前通過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用45元/科),逾期沒有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崗位取消、核減和改報。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已繳費成功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8月10日9:00—12:00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改報其它符合崗位要求的職位。改報審核時間2021年8月10日9:00-16:30。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2日10:00至8月15日8:30前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上述材料由考生于8月13日工作時間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蚌埠市教育局網站、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參加公開招聘的筆試卷面分數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二)統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教育綜合知識》包括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包括幼兒園五大領域課程等專業知識。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2.筆試時間和地點
8月15日 上午 8:30—10:00 《學科專業知識》10:00—11:30 《教育綜合知識》
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合成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60%+教育綜合知識×40%)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分數取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下同。
4.筆試成績和入圍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公布
筆試成績在蚌埠市教育局網站、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公布,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確定專業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下的按5: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上的按3: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三)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專業測試的考生按照復審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包括原件和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須出具由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區聘人員須出具由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且身份信息須與報名信息一致,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測試、考察資格;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專業測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費用。
資格復審合格并已繳費人員現場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四)專業測試(面試)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技能測試(彈唱、舞蹈、繪畫)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
(五)成績合成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最終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徽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專業測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一次。(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市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本次招聘后續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發布為準,請考生持續關注該網站和蚌埠市教育局官網。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市教育局、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552-2044954(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業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2-3716687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蚌埠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