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東明縣招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東明縣公開招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關于印發菏澤市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菏人社字〔2020〕23號)等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作用,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擬面向社會招錄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一、招錄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崗位為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東明戶籍或在本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戶籍;
(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1.零就業家庭成員。2、建檔立卡適齡貧困勞動力。3.“4050”人員。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人員。6.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失業人員。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8.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9.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未就業人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公職、辭退、解聘的。4、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及曾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
三、報名及錄用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2021年7月28日--7月29日
(二)報名地點:東明縣人社大廈二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大廳
(三)報名需提供資料: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須提供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2張(藍底、紅底均可);2.常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應提供東明縣居住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崗位不要求學歷的不提供);4.《東明縣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表》、《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各1份)。
(四)考試:考試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面對面測試、技能操作等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實際操作能力、儀表舉止等。
(五)錄用:用人單位按照文件規定錄用面試合格的人員,并對擬招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按照“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原則,用人單位須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最長不超過3年),期滿后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合同期內因違反紀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薪資標準參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月執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
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