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人民政府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政府服務水平,有效促進“返鄉大學生”就業工作,統籌推動松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松下鎮人民政府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年滿21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畢業大學生;
(三)嚴重違反黨紀法規和錄用紀律行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
(四)應聘人員需責任心強,能夠熟練掌握計算機使用以及文字材料整理工作,并服從組織工作安排;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一)方式:應聘人員需將個人簡歷(含個人免冠彩色照片、姓名、籍貫、年齡、學歷、政治面貌、現住址和聯系方式)以電子版的形式投遞至鎮政府辦公郵箱:sxzdzb005@163.com;
(二)時間:從2021年7月20日起至7月30日止,自收到報名投遞件時,三天之內給予答復,逾期報名則視情予以答復;
(三)地點:應聘人員在收到鎮政府審核通過的答復后,自行在答復之日起三天內到鎮政府報到參與面試,未審核通過則不參加面試。
咨詢電話:0591-2876900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三、聘用及待遇情況
(一)本次招聘采取資格審查后直接面試方式進行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經審查通過后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在收到面試通知之日起三天內參與面試,逾期視為放棄;
(二)面試合格者即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不能與原單位仍簽訂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崗位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通過后轉為正式職工,并予以發放工資(含試用期內工資);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在確定擬聘人選后將予以公布入選名單,并接受媒體和廣大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瞞報誤報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四)工資標準按每月最低2300元發放(不含獎金),每任職一年給予20元/月的工齡補助,最低工作年限為一年(含試用期),未滿一年不予發放獎金。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公告中未說明的事項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