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人公告
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職工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數及崗位要求
崗位名稱 |
招聘指標 |
具體要求 |
行政輔助崗 |
3 |
1.余姚戶籍(以2021年7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大局意識;
(三)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1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6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余姚市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307辦公室(豐山路199號3樓)。
(三)報名方式: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并填寫一式兩份《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招聘編外員工報名登記表》(附件1,自行下載),現場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根據報名情況,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將組織統一進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予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合成: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入圍體檢。先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考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列在前,若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確定體檢對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額,在入圍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辦理報到聘用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按規定予以遞補。
聘用后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須服從單位崗位調配安排。
六、其它相關規定
1.報名表自行下載,在報名前預先打印或填寫。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報名時,所需證件資料須一次性提供(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供畢業證書),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報名;報考者本人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但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報考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無正常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性質為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編外職工,工資、福利按照余姚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職工規定收入標準執行。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對象,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手續。
5.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防疫標準,凡不能出示健康碼綠碼,或綠碼者有相關癥狀且無法在考試前排除疫情風險的,招聘單位有權拒絕其參加考試。同時,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
6.本次考試,面試合格且考試成績前六名人員,保留一年本單位崗位補缺資格,一年內如遇本單位相近崗位空缺,由本單位決定是否按本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錄用。
7.以2021年7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8.本公告由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62613102。
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余姚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