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員8人公告
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2021年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6號)、《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文件精神,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2021年第二次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成立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專、技工、崗位技能培訓與鑒定、成人函授教育為一體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自治區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國家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隸屬自治區供銷社管理。學校擁有烏魯木齊校本部(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河北東路677號)、石河子校區(石河子市東環路208號)、阿克蘇校區(阿克蘇市南昌東路35號)等三個校區。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其他證明材料,并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
(五)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
(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招聘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國家規定的畢業后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
(七)高考為民考民或雙語的應聘考生普通話水平需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報考人員系“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其服務時間需達到規定要求(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滿16個月及以上);
(九)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條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2.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3.參加“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崗位基本條件要求的;
6.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外,高校未畢業的在讀本科、碩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四、招聘崗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職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本次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須在2022年1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七)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90年7月19日(含)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7月19日(含)后出生。
(八)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需取得MHK四級甲等或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九)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2.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3.參加“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5.本年度已考取國家統招博士、碩士及疆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五、招聘實施步驟及方法
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網站(http://www.xjgx1954.com)發布招聘公告,信息發布時間為2021年7月19日至8月6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26日至8月6日18:30止(除周末)。
3.報名地址:烏魯木齊市河北東路677號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組織人事科(可乘27路、76路、52路、152路、303路、526路、535路、701路、922路等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或電信中心下車即到)。
4.報名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991-6656274
5.報名材料:報考者攜帶《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須確保真實準確)、《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審表》(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須確保真實準確),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及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組織人事科進行現場報名。
6.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7.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8.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參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附件4)、《2012年本科專業目錄》(附件5),也可咨詢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組織人事科。
9.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網站公布。
10.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照招聘相關程序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試講(專業能力測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管理崗占50%、專業技術崗占30%。面試成績管理崗占50%,專業技術崗占7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答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基礎知識。
(1)筆試卷面滿分100分,在考試總成績中管理崗按50%、專業技術崗按30%折算。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知識理論能力。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結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圍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圍面試者,一同入圍面試。
2.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于面試前3天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網站上進行通知。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入圍面試人員;面試當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公文寫作及辦公自動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分別為100分,分別以60%和40%折合計算;專業技術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分別為100分,分別以60%和40%折合計算。結構化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公布。結構化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通過者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入圍人員經確認放棄體檢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2)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總成績計算方法:
(1)管理崗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60%+公文寫作及辦公自動化技能測試成績×40%)×50%
(2)專業技術崗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60%+試講成績(專業技能測試)×40%)×70%
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4.面試結束后,由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網上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折合成績、總成績排名。
(四)體檢
1.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分別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執行。
3.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照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等額遞補。
4.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由招聘單位另選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一次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查所需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5、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或取消此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對被考察對象的素質、能力素質、廉潔自律、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院校、社區(村)和有關單位了解情況、與有關人員個別談話及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
2.考察中,再次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者有關證書造假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
3.新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我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我校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我校領導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此次招聘由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紀委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991-6635406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方式,并要及時關注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發布的考試相關信息,以防錯過相關考試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請前往學校現場報名的考生攜帶七日內核酸報告、佩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離。
附件1:2021年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公告表
附件2: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供銷學校)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