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東廣州星海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公告
星海音樂學院2021公開招聘博士公告
星海音樂學院成立于1957年,位于嶺南文化中心的廣州市,毗鄰港澳,是華南地區的高等音樂專業學府,為廣東省屬普通高等學校。主要承擔藝術門類下各相關學科的人才培養、學術研究、藝術實踐及社會服務等功能。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和管理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有責任心與事業心,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7.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博士崗位表》(見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經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審批同意后按事業編制引進并計發相應工資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截止2021年9月10日。
(二)報名方式
1.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電子信箱:xhzhaopin@yeah.net,郵件主題按“應聘崗位代碼:畢業院校、姓名”的格式。
2.提交個人材料
請于2021年9月10日前將個人材料郵寄至星海音樂學院人力資源部,材料封面注明“應聘材料:崗位代碼,姓名”。個人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完成報名后,在系統自助設置里下載《報名表》,雙面打印);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復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復印件);
(5)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6)獲獎證明、公開發表論文、科研等業績成果材料(復印件);
(7)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請提交任職聘書或者任職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8)國(境)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授權機構出具的最高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還須提供《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復印件)。
3.郵寄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外環西路398號星海音樂學院行政樓407室;郵編:510006;聯系人:郭老師;聯系電話:020-39363289。
(三)注意事項
1.在招聘公告規定時間內登錄星海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人員須確保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本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本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學校將于報名結束后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資格條件審查。
資格條件審查結果以及考試通知等事項將于2021年9月17日前在星海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公布,請注意登錄查看。
四、考試
考試形式采取筆試和綜合面試的形式。
考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星海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的信息公布,并保持通訊暢通。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嚴格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星海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日期。
(二)接收報名信息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四)個人提供的材料為復印件即可(考試時須驗原件),所有應聘材料在應聘結束后恕不退還。
(五)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應聘者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擬聘用人員須于學校通知報到時間內持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辦理報到手續。對未能按時取得相關證書者,不予聘用,所簽協議將自動失效。
(七)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到指定醫院體檢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
九、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投訴電話:020-39363305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9363289(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