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招聘3人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招聘公告
一、招聘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綜合業務崗3人。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德才兼備,注重專業的原則進行。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應往屆畢業生,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專業不限;
5. 年齡35周歲以下;
6、限呼和浩特市戶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5、與其他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合同(聘用合同)關系且所在單位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6、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7日
(只工作日時間接受報名)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丁香路2號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辦公室612。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材料:
(1)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歷查詢信息1份,相關專業(包含但不限于英語、計算機等)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二寸免冠照片2張(背景顏色不限,相片背后寫上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2)個人簡歷1份
(3)填寫《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一份,報名表需報考者自行下載并填寫(見附件1)。
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經歷)。否則,可不予審查通過。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表》,并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數碼彩照;
(3)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筆試
1、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統一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地點: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六樓612
2、筆試內容:
(1)包含:行政管理、時事政治、法律服務、招投標業務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等,滿分100分。
(2)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以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范圍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資格人員范圍。
3、筆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筆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7樓一號開標室。
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4、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考試結束后,成績將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官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考試結束后,成績將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官網公布。
3.對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聯系電話的暢通。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
2.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
(五)體檢
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六)公示
1.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官網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用期間出現人員空缺的,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
六、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及工作地點:
受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用人單位負責人員管理、支付工資。
錄用后工資標準為:工資2400元/月,(包括基本工資及相應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
工作地點: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號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七、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執行。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附件2),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予以清退。
八、其他
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 5988123
監督舉報電話:4902116
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聘用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docx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