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漢壽縣部分單位選調12人公告
漢壽縣部分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我縣部分單位決定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范圍內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我縣部分單位擬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范圍內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12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有關規定被通報未滿1年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崗位具體條件
崗位具體條件見附表。
四、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預審
1.發布信息(7月14日—22日)。在漢壽縣人民政府網站、漢壽縣黨建網發布選調(選聘)信息。
2.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7月20日—22日中午12時)。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在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單位管理股對報名者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須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簽章)、三張同底一寸照片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領取準考證(7月23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準考證,仔細閱讀和核對《準考證》無誤后,按《準考證》規定參考,否則,后果由報名者自負。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各個環節考試成績在縣政府網站、縣黨建網予以公示。
1.筆試(7月24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崗位專業知識和寫作。
2.面試(7月28日):根據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考核。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人社部門共同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四)遞補。如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動。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根據考試和考核結果,由選調(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確定擬調人員名單,并將擬調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擬調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縣黨建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相關表格,連同“擬調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他規定及說明
1.報名咨詢電話:0736-2858181。
2.考生必須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3.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時,則按有關程序請示縣選調(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后確定。
4.因縣內教師調動有相應的管理辦法,本次選調(選聘)考試不接受縣內教師報名。
5.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聘用)資格。因資格審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從分配等情況造成缺額,按照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6.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漢壽縣部分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及數量表
中共漢壽縣委組織部
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