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海珠區南華西街道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督導員(第四批次)招聘公告
南華西街道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督導員(第四批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鞏固垃圾分類工作成果,我街道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督導員。根據海珠區人事招聘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崗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督導員;
名額:1名,崗位身份為合同制人員。
二、工作職責及工作時間
宣傳、督導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督導落實及倒查違規偷倒生活垃圾和無主建筑廢棄物等工作,原則上每周雙休,享受法定節假日(因工作特殊性,節假日及工作日晚上需經常加班)。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身體健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3.大專或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如具有豐富工作經驗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4.具有廣州市戶籍。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公布職位
2021年7月12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南華西街道辦事處(洪德路23號)四樓406室,聯系人:胡小姐,聯系電話:84485916。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填寫《南華西街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考生承諾書》(網上可下載),提交學歷證、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
(2)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承諾其在報名時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有權解除該協議;
(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雙開”人員,以及在其他招考招聘過程中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三類人員不能參加考試:一是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二是14天內有境外(含香港、臺灣)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三是考試現場體溫測量超過37.3°C的。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1.招聘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卷面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按30%,面試按70%計入總成績(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文字綜合能力,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以及對崗位工作的理解水平等;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四)體檢、政審
1.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低于60分不安排進入體檢)高低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體檢不合格則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遞補,體檢合格者,由街道組織進行政審。體檢費用自理。
2.政審
政審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到所在單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況等方式進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將于網上公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實名反映。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含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具體工資待遇將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穗府辦〔2018〕25號)和《南華西街道環衛作業人員工資實施方案》(南華西辦〔2019〕7號)的文件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報考人員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規范佩戴口罩,并配合門崗體溫測量、查驗“穗康碼”或“粵康碼”,所有考生應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符合條件參加考試的人員如有以下情況需在考試當天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一是考前健康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二、有云南省瑞麗市旅居史的;三是21天內有境外(含香港、臺灣)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解除隔離未滿7天且報告所在社區征得同意外出的。
本公告由南華西街道環監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南華西街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衛生責任區).xls
附件2:考生承諾書.doc
南華西街道辦事處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