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關于“三支一扶”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10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21年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三類。
(一)應屆畢業生。是指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的人員,可參照應屆畢業生條件報考。
(二)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不限。含“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另外,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6年)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完成教育部認證,且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參照應屆畢業生條件報考。
三、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相關要求
1.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考生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考生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應屆畢業生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根據用人需要,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了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考生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內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該相近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考生所學專業屬于專業目錄內的,不得按相近專業報考。考生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判斷考生所學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以括號形式提出了具體專業方向的,考生還須符合專業方向要求。港澳學習、海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準。
3.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要求。以考生具有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未能獲得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已具備相應資格。考生還須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類別、專業、級別要求。
4.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報名。
5.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征得原單位同意(同意報考意見材料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
6.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
四、應聘辦法
(一)報名流程
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從“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登錄。流程如下:
登錄報名系統-->閱讀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佐證材料(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選擇崗位報名-->確定報名-->系統自動校核確認報名結果-->打印報名登記表(須A4紙雙面打印,面試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完成報名。
(二)報名要求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的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
2.考生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考生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名。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江門市醫療保障局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應聘或聘用資格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4. 本場次招聘崗位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校核。校核通過的,自動確認報名,報名資料不能再作修改。不設“人工審核”環節。
考生須于筆試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依據和證明,務必妥善保管。
五、考試
(一)筆試
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統一組織。
1.時間和地點。結合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確定,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所述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考核公共綜合類相關內容。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參加該場次考試考生中筆試成績最高分的60%;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合格線。
4.筆試加分。參加江門市“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或服務期滿繼續聘用,且服務期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江門市戶籍人員參加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我市統一組織到村(社區)或基層其他公共管理服務組織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參照執行。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考生持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以及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或期滿繼續聘用且考核合格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申請加分。逾期未申請,視為考生自愿放棄加分。所加分值僅計入考生筆試成績。
(二)面試
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統一組織。
1.確認面試對象。按入圍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高低名次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入圍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資格審核。江門市醫療保障局在組織面試前,將對所有面試對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應提供如下審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報名登記表。
(2)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證書。招聘崗位未設相關要求的,則無需提供。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專業相近材料。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經畢業院校或該院校教務處蓋章確認的專業課程成績單,考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設專業相近的意見材料。非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無需提供。
3.面試時間。結合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確定,另行通知。
4.面試形式。面試形式、分值權重等,詳見附件1。
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實施。按同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方式進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考生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的,或屬于提供虛假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普通雇員招聘考試。復查合格的,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九、報到和試用期考核
公示無異議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同意聘用。考生按通知指引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后,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與考生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其中,屬于初次就業且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內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可對其予以調崗或解聘處理。
十、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江門市醫療保障局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
(一)在體檢、考察、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二)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考生在應聘過程中,被國家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
十一、調劑
招聘崗位無人選可遞補的,江門市醫療保障局可在本次招聘筆試類型相同、成績合格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及1:3的入圍面試比例開展調劑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組織調劑面試,并按本公告既定規則確定下一環節入圍人選。不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棄權。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所聘用的工作人員,將根據工作需要,會安排到蓬江、江海、新會三個分中心工作。報名即視為同意聘用后服從安排。
十三、監督管理
考生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35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四、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筆試當日須持“粵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體溫<37.3℃)后方可參加考試。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
2.考前14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域旅居史,且未持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
1.粵康碼”為紅黃碼(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及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除外),不在隔離期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且持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3.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7天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4.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5.發生本地疫情時,防控區域內除不能參加考試4種情形外的考生,持有一次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6.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考前14天內從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為區)的其他地區(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進入廣東的考生。
如國家、省、市對疫情防控措施有新的要求,以新要求為準。另,面試疫情防控安排,江門市醫療保障局將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試結束前應對照筆試疫情防控要求,自覺從嚴管控個人旅居史。
十五、聯系電話
(一)報名資格條件咨詢:江門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0750-3992987(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二)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750-387583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6。
附件1:2021年江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