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蘭溪市人民法院招聘駕駛員公告
關于蘭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的公告
根據《蘭溪市編外用工招錄工作實施細則》,經有關部門同意,蘭溪市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駕駛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審判執行輔助工作。
二、招錄人數
駕駛員4名。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3.年齡45周歲及以下(含45周歲,197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駕齡3年以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無危險駕駛記錄;
6.相同條件下退役軍人優先錄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具體咨詢我院。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7:00。
2.報名地點:蘭溪人民法院202辦公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聯系人電話:88927241蔣科長
5.資格初審:7月19日—7月20日。我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截止日期為7月20日17時。
6.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駕駛證原件、復印件。
7.駕駛員開考比例不限。
(二)考試
駕駛員:實地考察駕駛技術。
(1)駕駛技能考試;由本院組織。
1.考試時間為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招錄法院自行組織。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體檢結束后,我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我院工作。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聘用人員到達退休年齡不再簽訂用工合同,因社保繳費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后續社保繳費由本人負責。
一年內,錄用人員因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蘭溪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