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陜西渭南大荔縣紀委監委遴選工作人員9人公告
關于在全縣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適應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大荔縣紀委監委面向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9名。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1.大荔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行政編制崗位2名(執紀審查2名);
2.事業編制崗位7名(計算機2名,文秘3名,財務審計2名)。
二、遴選條件
1.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4.報考行政編制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5.錄用到鄉鎮的公務員5年服務期已滿,事業編制人員符合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規定;
6.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隨機應變能力;具有法律、財會、審計等專業資格證書者,以及從事紀檢監察、黨務、文秘工作者優先;
7.報考行政編制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事業編制人員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年度考核連續三年優秀及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8.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9.身體健康;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凡是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名情形的。
三、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工作人員將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在縣人民政府網、縣紀委監委“同州清風”網等公眾平臺上發布遴選公告。
2.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需個人自愿并經所在單位推薦,如實填寫《大荔縣紀委監委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為大荔縣紀委監委組織部107室(大荔縣洛濱大道中段)。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即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的比例)為1:2。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是否保留、核減或核銷。
聯 系 人:華 云
咨詢電話:0913-3253359
3.資格審查
由縣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提供情況不實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遴選資格。
4.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治理論基礎知識、監督執紀問責相關規定、經濟社會基礎知識、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問題能力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公開遴選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計算確定。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不能按時參加筆試、面試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公開遴選。
6.體檢
依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按照相關規定在指定地點體檢。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并履行相關公開遴選程序(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組織考察
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進入考察、體檢,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及考察對象。考察由縣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實施,主要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務素質和遵紀守法情況,并逐人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8.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擇優確定公開遴選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問題并查實有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9.試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考察期。
10.調動
試用考察期滿,經考核能夠勝任工作的,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試用考察期經考核不勝任工作的,不符合調動條件的,退回原工作單位。
四、遴選報名所需材料
遴選報名人員報名時應填寫《大荔縣紀委監委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在大荔縣人民政府網、同州清風網公告欄下載)一式二份(含電子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含電子版)。
2.畢業證、學位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現場歸還)。
3.個人親筆撰寫的簡短介紹一份(800字左右)。
4.近年來在各類媒體上刊發的稿件或理論文章復印件,獲得的縣級以上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現場歸還)。
5.廉政審查意見。
五、遴選要求
1.與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應予以回避。
2.各鎮(街道)紀(工)委和縣級各部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要求做好廉政審查工作。
3.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報名資格,并進行嚴肅處理。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