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儋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10人公告
儋州市特殊教育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公告
為補充我市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力量,更好的服務社會,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精神,我市決定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職位、職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計劃招聘10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具體招聘崗位、職數和條件見附件1)。
三、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為人師表,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我市在編教師;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6日8:00至7月14日12:00,報考人員應在此期間登錄網站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65)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如下5個方面電子材料(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建議在50KB至200KB區間):
(1)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提供畢業證明,應體現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時間、專業、學院公章和落款日期等,2021應屆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畢業證書,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3)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報考。嚴格“持證上崗”,報考教師崗位尚未取得該資格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該資格證書,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4)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1年7月14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將于2021年7月14日17時準時關閉,2021年7月14日12時后不在接受新用戶報名,且在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4.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考名額。
(二)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儋州政務網。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知識筆試和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滿分各為100分,教育公共知識筆試和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4:6計算筆試成績,即筆試成績=教育公共知識成績×40%+專業基礎知識成績×60%。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
(1)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儋州政務網網站公布。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必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入圍面試,并按招聘學科計劃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該比例的學科,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儋州政務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儋州市特殊教育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其中的報考人承諾書欄必須手寫簽名加按手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
③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④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應屆畢業生原則上畢業學校出具、往屆畢業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面試資格。
3.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教學基本功等方面。
說課合格分數線為60分,說課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4.考試成績
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入圍者參加說課,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成績在儋州政務網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各招聘崗位數,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如綜合分數相同,按筆試成績高到低確定,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到低確定考試排名順序),考核包括考察和體檢,考核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核對象提交個人檔案到儋州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信息管理科審核。凡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
2.體檢表(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各項成績均在合格分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愿放棄的,需提交自愿放棄申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療機構復查,以復查結果為準。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領導成員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間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人員報市人社局核準后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師辦理入編,工資待遇按國家及儋州市現行工資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簽訂5年服務期聘用合同(含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師應在我市服務滿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請流動。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聯系方式
監督電話:(0898)23334285
網上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898-66738902、66502026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節假日期間不予咨詢,敬請諒解。)
儋州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