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荊州監利市事業單位選調7人公告
監利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視野,提高用人公信度,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監利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聘)管理暫行辦法》(監編辦【2019】23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等6家單位面向全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公開選調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崗位及人數
1、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員1名;
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
3、市物資儲備中心工作人員1名;
4、市醫療保障待遇信息中心工作人員1名;
5、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6、市農田建設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及資格條件
1、選調范圍
面向監利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2、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愛崗敬業,認真負責,踏實肯干,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和擔當意識
(3)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身份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處分期內或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3)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能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調實行差額選調,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選調計劃數與最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須高于1:1,低于等于該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2日上午8:30至2021年7月8日下午17:00截止。
(3)報名地點: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監利市玉沙大道109號市人社局八樓802室,聯系電話:0716-3085707)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1年監利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彩照2張及電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身份證及其他重要證明資料的原件、復印件(1份);
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的始終,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報考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選調資格。
3、考試
選調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
形式,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考生持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列入擬選調正式人選。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時間及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5、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1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選調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表現等情況,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同時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因考生在考核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考核工作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6、公示和辦理手續
確定擬選調人員后,由市人社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選調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因考生在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
監利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的未盡事宜,由市人社局及相關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監利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