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濮陽市清豐縣事業單位招聘221人公告
2021年河南濮陽市濮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21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8:00,筆試時間:2021年7月24日(周六),筆試科目為綜合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教育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教育類專業知識》兩科,衛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衛生類專業知識》兩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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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7月6日至7月8日)
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社〔2016〕4號)等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招聘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筆試與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由濮陽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由縣委組織部、人社局、用人單位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1名,其中,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名。具體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畢業在校生;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5.清豐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已按程序確定為納編范圍或已提出辭職申請但未在人社或編制部門辦結審批手續的,視為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條件說明
1.《崗位信息表》中“年齡”表述中的30周歲及以下的應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的應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6月29日在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apy.hrss.gov.cn)、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清豐縣人民政府網(www.qingfeng.gov.cn)發布。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申請、資格初審、查詢初審結果、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5個環節。每名應聘人員限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負責。
(一)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8:00期間,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進入“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電子照片時必須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專用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要求原照片必須為單色(紅、藍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網上報名系統隨機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妥善留存。
(二)資格初審。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2:00,由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三)查詢初審結果。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期間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或咨詢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應及時與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聯系。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按要求及時提交補充。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進行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報名期間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四)網上繳費。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9日17:00之前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30元,共計60元。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繳筆試考務費,報名結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務中心辦理免繳筆試考務費手續(濮陽市人事考務中心地址:濮陽市開州路56號)。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五)打印準考證。已確認網上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于2021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下午14:30期間,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如未及時打印或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個人承擔。
(六)相關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崗位招聘數比例不低于3:1。達到規定比例的參加筆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招聘數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它相應崗位。因取消崗位不重新選報其他崗位的,筆試考務費退還考生。遞減、取消、調整崗位情況及筆試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網站公布,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于2021年7月12日17:30前,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六、考試及資格復審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考試前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應試者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根據疫情防控最新情況,此次考試遵守當時防控要求。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統一招聘考試分為綜合類、教育類、衛生類三個類別。
綜合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教育類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衛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衛生類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2.時間安排。筆試時間為2021年7月24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0:30《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類專業知識》或《衛生類專業知識》。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
3.加分政策。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符合筆試加分條件且在清豐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未入編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規定要求,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本次招聘,可在筆試總成績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于7月26日至28日持相關材料到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3房間(清豐縣朝陽路西段)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加分。加分人員情況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申請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考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和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或教育類專業知識成績或衛生類專業知識成績)×50%+政策加分。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進入面試人選根據《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中確定的人選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數量和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資格復審。筆試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以及相應核減、取消的招聘崗位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由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組織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參加,并攜帶以下材料:《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與報名上傳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清豐縣以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已辭職但手續未辦結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名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經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
3.因資格復審達不到要求出現人員空缺的,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進行資格復審。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始終。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作為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面試
面試由縣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的方式及面試人員名單、及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1.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要求全程錄像。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及時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總成績。
3.參加面試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1的),組織現有的應聘人員面試。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個人總成績。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七、體檢、考察
(一)體檢
1.面試結束后,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綜合類、衛生類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標準進行,教育類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進行。
2.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在面試結束后公布,體檢出現不合格,不再進行遞補。
3.報考鄉鎮事業單位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高分優先選擇”的原則,由考生自主選擇擬聘崗位,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
(二)考察
1.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考察內容主要是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作風及違法違紀、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方式主要是個別談話、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包括本人檔案)、與考察對象面談等。
3.因考察對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范圍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在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二)《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相關信息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報考人員。
(三)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內容、規定和程序報考。未按時、按要求參加各招聘環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四)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關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紀律,整個招聘工作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微信公眾號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本次公開招聘由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0393-7220026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93-7219012
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393-6665582
監督電話:
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393-7208909(郵箱:zzbjjz2@163.com)
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393-7228856(郵箱:qfjwzrsjjjz@163.com)
中共清豐縣委組織部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