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鎮海區選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寧波市鎮海區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渠道,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范圍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4名,具體職位詳見《寧波市鎮海區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品行;
2、寧波大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員額檢察官職位年齡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以上涉及時間計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5、轉任(或遴選)到現工作單位未滿1年的;
6、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6月29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報名地址詳見附件1)。報名時應提供報名所需資料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完整填寫《寧波市鎮海區公開選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能證明本人編制情況、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工作業績等資料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考試環節。如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未超過選調計劃數,將酌情取消或核減選調計劃。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和專業素養。
(四)體檢
突出組織把關原則,綜合考量面試情況,研究確定進入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2021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具體辦法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者淘汰,是否按順序遞補由選調單位研究后,商區委組織部決定。
(五)考察
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選調單位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考察。考察對象須在接到考察預告10日內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證明,如未能出具視為主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考察者淘汰,是否按順序遞補由選調單位研究后,商區委組織部決定。
(六)公示、調動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放棄調動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調動手續的,是否按順序遞補由選調單位研究后,商區委組織部決定。
(七)其他事項
1、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選調期間報名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3、如無合適人選,經選調單位研究,并報區委組織部同意,可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附件:
中共鎮海區委組織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