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三門峽湖濱區招聘教師80人公告
為滿足湖濱區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社事業﹝2016﹞4號)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湖濱區教體局下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詳見《2021年湖濱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明細表》(附件1)。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對于《2021年湖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說明》(附件2)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境外留學專業,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崗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
(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年齡、專業資格、基層服務年限等有時間要求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1日。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近5年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2021年湖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23日-7月1日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共7個工作日。
(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按照以下要求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間登錄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點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上傳照片時,必須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專用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要求原照片必須為單色(紅、藍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報名申請保存后,報名系統會自動生成并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繳納筆試考務費、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2.報考資格初審。按照“誰用人、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24小時內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2日9:00至 7月4日17:00期間登錄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期間,報考申請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21年7月3日17:00后,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補充或更換,并及時提交。
4.網上繳費。根據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除經批準免繳筆試考務費的人員外,報考人員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21年7月5日17:00前通過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免繳筆試考務費。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于2021年7月5日工作時間到三門峽市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6室辦理免繳費用手續。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開發部門發放的貧困戶證明原件和貧困戶明白卡(原件和復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如本人無法到現場辦理,可以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應同時出示委托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和有關材料。
6.打印準考證。已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7月24 日8:00期間登陸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點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按照提示打印準考證(A4紙)。
7.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須一致。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
核減及取消崗位信息于7月7日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公布。屬于取消崗位的報考者可在7月8日至7月9日工作時間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06室)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
8.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同時符合的不再重復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試加分政策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三門峽市湖濱區戶籍:①退役大學生士兵;②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③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村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參加三門峽市湖濱區: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②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 在村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過審核匯總后,將擬享受加分人員情況向社會公示,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五年內不準參加湖濱區公務員考錄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凡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須注明加分類別。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工作時間到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406室)進行加分資格審核確認。加分資格審核確認時除提供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外,還須提供其他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具體為:
(1)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未享受政策性安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計劃”的大學生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相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大學生村干部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9.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技術咨詢電話:0398-2953195
(三)考試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考試前應接受體溫測量,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應試者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 筆試
筆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筆試采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筆試分兩科進行,每科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
①《公共基礎知識》
②《教育教學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2021年7月24日
(3)筆試地點、科目安排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入場考試。
(4)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教育教學綜合知識》成績×50%+加分
2.面試
面試由湖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1)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現場確認和面試資格現場確認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確認采取本人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參加現場資格確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證;
②畢業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察階段必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港澳臺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教師資格證
④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主管部門的須同時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公章。
⑤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面試資格確認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資格確認時如發現通過填報虛假信息取得報考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形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其中學前教育類、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崗位的還須增加專業技能測試,試講范圍和專業技能測試內容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原始成績當場公布。報考同一崗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面試組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3),由原始成績加權平均得出。
(4)因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且形不成競爭性崗位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公布。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同一個崗位出現末位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教育教學綜合知識》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教育教學綜合知識》成績也相同,則同時參加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湖濱區教育體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體檢、自愿放棄和資格復查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六)公示
湖濱區教育體育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報考崗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依據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五年,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期間不能調出湖濱區教育系統,同時須在區內農村學校支教兩年。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等有關規定,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財會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公開招聘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報名、考試、閱卷、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崗位聘用后,查明有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不予退還考務費,并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作為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邀請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紀律一經查實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398-3058977(區紀委監委派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六、本實施方案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確定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hubin.smx.gov.cn/)作為招聘專用網站,公開招聘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等有關事宜均在該網站公布或公示,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查閱有關信息。
報名資格和政策咨詢電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98-2953195
區教育體育局:0398-2822039
附件: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