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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招聘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6人公告

來源:新北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 2021-06-23 10:58:54

2021年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公告(二)

 

為進一步優化師資結構,推進我區學前教育更好地發展,根據《關于在銀河幼兒園等公辦幼兒園開展員額管理試點的通知》(常新教人〔2021〕2號)精神,經新北區政府批準,2021年新北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補充招聘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并樂于從事幼教事業,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責任心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戶籍不限;

(三)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具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四)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時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五)具備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僅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報考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znd.gov.cn/)、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pub.xbedu.net/)等查詢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條件等信息。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jstop.com.cn/xb_js202105/index/index.html。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1.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6月28日9:00—2021年6月30日16:00

2.繳費確認時間

2021年6月28日9:00—2021年7月1日11: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本次招聘收取報名筆試費90元,考生自愿繳納費用參加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特別提醒: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并及時查詢審核結果,及時繳費并查看繳費狀態。對于“踩點”報名(臨近報名通道關閉時才報名或更改報名信息)所造成的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對于“踩點”繳費(臨近繳費截止時間時才進行繳費操作)所造成的報名未成功,后果亦由報名人員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7月3日9:00起登陸網站(http://www.jstop.com.cn/xb_js202105/zkz/zkz_print.asp)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核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7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圍繞學前教育教學理論與師德、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行考核。考試無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

5.筆試期間須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承諾書》(附件3)中明確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二)加分項目

符合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以加分,具體加分如下:

1.榮譽加分

(1)在職教師市、區五級梯隊榮譽加分(以最高榮譽計分,不重復計分):

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分別加4、3、2、1分;

區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分別加2、1.5、1、0.5分。

(2)應屆畢業生榮譽加分(以最高榮譽計分,不重復計分)

獲國家級獎學金,加3分;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加2分。

2.省、市比賽獲獎加分(以最高獎項計分,不重復計分):

獲省級基本功競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3、2、1分;獲市級基本功競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1.5、1、0.5分;

獲省級評優課比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1.5、1、0.5分;獲市級評優課比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0.75、0.5、0.25分。

備注:同一類加分均以最高獎項為準,不重復計分。兩個不同類別之間,可分別計分,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上限為5分。加分項僅計入筆試成績計算。

加分項目得分由區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證書原件核定。符合加分條件者,須于2021年7月2日上午9:00—16:00到新北區教育局(新北區崇信路8號4號樓302室)進行加分登記審核,請填寫好《加分登記審核表》(附件2)并攜帶相關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專業技能測試

1.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2.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專業技能測試內容:

(1)繪畫(滿分50分):為指定的故事配教學插圖。畫種不限,選手自備繪畫器具,不帶參考資料,現場提供4k素描紙。(30分鐘)

(2)彈唱或舞蹈(滿分50分):自彈自唱或舞蹈自選一項。自彈自唱,演奏時間2—3分鐘(樂器限于鋼琴,現場抽簽曲目,準備5分鐘);舞蹈:自選舞蹈展示,時間為3分鐘(伴奏帶自備)。

(四)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報考人員為筆試和加分項目之和)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該崗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進入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名單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由新北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領取“課堂能力測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根據指定內容自行設計教學活動,進行模擬上課,時間10分鐘以內。備課60分鐘。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本次公開招聘收取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費用90元,考生自愿繳納費用參加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六)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按照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報考人員為筆試和加分項目之和)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5%、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35%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政審)

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計算平均分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空缺崗位在同組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六、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編外合同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參照企業人員標準參加社會保險,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后到幼兒園工作,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解除勞動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1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遞補。

七、其他有關說明

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是指公辦幼兒園因教育教學需要,由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招錄、實行員額管理的非事業編制身份人員。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待遇具體以勞動合同為準。幼兒園員額管理人員與幼兒園事業編制人員享有同等的職稱評定、評優評先、培訓進修、假期、工會福利等待遇。

八、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371       0519-85177992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163002

九、本公告由新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崗位簡介表(二).xls

附件3:新冠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承諾書.docx

附件2:加分登記審核表.xls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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