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國科學院大學(國科大)重慶學院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員簡章
中國科學院大學(國科大)重慶學院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中國科學院大學(國科大)重慶學院(以下簡稱“重慶學院”)為中國科學院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新型科教創產融合發展聯合體,以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為主承辦單位,是中國科學院大學的直屬二級學院。
重慶學院旨在充分發揮中國科學院的科學研究優勢,推動相關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堅持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的高度融合,引進先進教育理念,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國際化、高層次人才;堅持科教促進產業發展,全面推動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引領和支撐經濟發展。
重慶學院將緊扣中國科學院“三個面向、四個率先”的辦院方針,遵循中國科學院大學“科教融合、育人為本、協同創新、服務國家”的辦學理念,形成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服務社會“三位一體”的辦學模式,建設成為一所多學科交叉融合、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影響力的科教創產融合發展的學院。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員共20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屬急需緊缺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適當放寬。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應聘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2021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從本招聘簡章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4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3),提交個人簡歷、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身份證、推薦信、近五年學術成果及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的掃描電子版,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發送至學校人事處招聘郵箱cqxy@cigit.ac.cn進行網上報名,電子郵件請以“姓名+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名稱”命名。
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考生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
(三)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處對照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凡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開展,針對擬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資格復審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提供材料見附件4。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考核前的資格審查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面試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學校分批次開展考核,面試考核包括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答辯)和心理測試。
(一)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采取綜合面試的形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專業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其中面試答辯環節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二)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學校人事處通知。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答辯)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分數由高到底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九、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崗位需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為3年。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二、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本簡章由中國科學院大學(國科大)重慶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聯系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二)學校人事處聯系電話:
張老師 023-65936001
李老師 023-65936002
網站主頁:http://www.cqucas.ac.cn/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中國科學院大學(國科大)重慶學院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