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招用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招用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關于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的補充規定》(磐人社〔2017〕5號)等文件精神,經審批,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招用編外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招用范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磐安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嚴守紀律,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身體健康。
3.專業要求:計算機類。
4.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熟悉電腦常用辦公軟件操作,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工資待遇
參照編外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用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實操、體檢、考察等環節,擇優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地點: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8:30--17:30(非工作時間除外)在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號)610辦公室。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1份,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報名表(見附件)。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
(二)面試和實際操作
根據報名情況組織面試和實際上機操作,面試和實際操作成績各占50%,根據面試和實際操作總得分排名。
(三)體檢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已參加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視同本次體檢合格。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棄招用資格的,按招用職位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須重新進行體檢程序)。
(四)公示招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招用人員名單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用的,按招用有關程序辦理招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招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招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被招用人員收到招用通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報名截止時間到2021年6月25日下午5:30。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9-84666168。
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招用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